「政府機關及學校全面節能減碳措施」自 97年 8月 6日奉行政院核定,並於 98年 12月 16日第一次修正實施以來,已具成效,惟為促進政府機關及學校更積極規劃節能減碳作法、編列相關預算並落實執行,以精進政府機關及學校節約能源成效,示範引導民間採行節約能源措施,落實全國、全民、全面節能減碳行動。
為因應校園節能趨勢,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亦於「103年臺南市低碳永續家園運作及成效管考計畫」中,配合教育局規劃推動教室節能提升、能源監控設備計畫,有效提升學校能源使用效率。
建立學校用電監測資訊,讓學校可以了解教室間用電狀況,以減少因用電超出契約容量而招致台電罰款致增加用電成本,亦可隨時監視及分析用電異常狀況,以作適當的調控如波谷填平或生產順序調整或離尖峰時段的調配等措施,做為未來校園用電設施節能規劃之參考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