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推動期程和階段性目標
1.推動期程和階段性目標:
為鼓勵民眾提高選用節能燈具之意願,廈安里(以下簡稱本里)於公布欄張貼各式節能燈泡相關文宣,並於104年起優先以里辦公處作為節能示範點,將辦公處內各公共室內場所汰換為LED及T5燈管,更於106年經由里辦公處主動向國產署認養之里民集會所,由於該集會所使用率極高,因此里辦公處特別爭取經費汰換集會所內燈具、探照燈及出口警示燈等,除了有效減低用電量,預估可降低20%年度耗電量,達節能示範效益,未來亦將續輔導轄內新建大樓輔導住戶優先選用節能燈具,提升環境友善度之目標。
2.執行前後定量或定性差異:
本里致力於推廣使用節能燈具,從100年至108年止,於里鄰工作會報(共25人/場*6場次)、母親節及中秋節公開聯歡活動(共250人/年)及其他大小型活動每年至少10餘場/共計600人次以上,進行宣導使用節能燈具,並在里民大會上統計民眾更換節能燈具數量及型號,採用統包購買方式來降低節能燈具價格,截至6月底止共計20戶(里長、鄰長及里民)主動登記購買數量,藉此方式提高民眾使用之意願,期望藉此落實里內住戶全數使用節能燈具之目標,打造低碳永續家園。
里辦公處從100年至108年持續宣導里內住戶使用節能燈具,若本里1,899戶有6成民眾成功汰換家中原有傳統燈具,以家戶平均使用15盞40W傳統燈具(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資料)全數汰換為14W LED節能燈具、每日使用時間約8小時計算,則減碳效益每年可達718.7公噸CO2/年減碳量。本里燈具減碳效益計算方式如下:
改裝前耗電:40W/1000*15*8*365=1752度/年
改裝後耗電:14W/1000*15*8*365=613度/年
省電度數:1752-613=1139度/年
節電率:(1139/1752)*100%=65%
每戶減碳效益:台電一度電產生0.554 kg CO2
1139度/年*0.554=631 kg
CO2/年
本里減碳效益:631*1,139=718.7 t CO
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