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推動期程和階段性目標
1.推動期程與階段性執行目標:
104年12月我國通過「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亦接軌UNFCCC於104年12月COP21所通過的巴黎協定(Paris Agreement),國際間宣告提升再生能源使用率達25%。105年我國政府宣告加強推動綠能政策,因此,低碳示範社區身為政策推動的實證場域,在環境條件許可下,可積極建構多元綠能系統,做為示範推廣據點。
有感於劍潭里在綠能節電面向已具備多元綠能示範發電系統,且劍潭里鄰山的地理環境,山泉水長期流出,應可有更佳的資源利用。且因其長期肩負北區整合性低碳社區宣導推廣之責,里長於104年底爭取由企業與台北市環保局經費共同設置小型水力發電,目標除優化劍潭里在綠能推動面向的本質,打造出都會型社區也能妥善利用各項自然資源的教育場所,期能善用風力、光能及水力等自然資源,在105年達成多元綠能示範社區,並結合每年暑假辦理的大直中小學環境教育體驗營等課程,共同宣導自然能科學原理及環境意義,建構低碳永續的願景。小型水力發電系統後續交由里內志工定期清掃周遭環境與確認發電系統運作是否正常,現今(108年)水力發電系統維持良好,持續供應電力給里民使用,此外里長也計畫未來再新增一處小型水力發電系統,目前正積極與相關單位與廠商洽談。
2.執行前後定量或定性差異:
劍潭里為全台少數有建置小型水力發電系統的村里,不僅成為低碳示範社區,未來更將發揮楷模里的影響力,藉由母雞帶小雞的效果,將節能減碳的方法深入周邊各里。此外,發電系統所產出電力除自給自足外亦可回饋給台灣電力公司或其他民營發電廠,做為社區基金收入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