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推動期程和階段性目標
(一) 推動期程和階段性目標
配合臺南市政府於民國100年計畫打造陽光電城計畫,由文南社區率先做起,於該年旋即將活動中心屋頂與辦公處屋頂設置太陽能光電板,足見節能減碳決心。政策推動初期里民與學校配合意願並不高,主因是回饋金是進國庫,因此里長特別去請市長尋求解決辦法,最後才決議回饋金由公所來運用,替社區改善或修繕損壞器材。陸續才有學校或活動中心開始安裝太陽能光電系統。
(二) 執行前後定量或定性差異
台南市日照時數每年可達2500小時,用年平均換算每天每平方公尺日射量達3000至4300卡,適合發展太陽能,而文南社區裝設太陽能板每年約可產生1萬3千度的電力,雖然設備耗資百萬,但裝設後可將多餘電力賣給台電,約7、8年即可回收成本。於民國103年文南里活動中心裝置30KW的太陽光電,一年廠商回饋13%約9萬元,亦即一年可以發電賣給台電約70萬元左右。社區利用廠商每年回饋約9萬元,投入社區其他設施改善或維護,以達到最佳效益,進而減碳亦永續發展。且活動中心佔地400多坪,目前設備裝置僅佔約四分之一,尚有四分之三未使用,活動中心光電日照條件佳,有後續開發的空間。活動中心也因為裝太陽能板,每年都必須花費約10萬元進行漏水修繕,包括里辦公室也是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