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推動期程和階段性目標
一、執行成果摘要
依據臺南市政府提出之縣市共推住商節電行動計畫中所述,本市服務業能源用戶,其中小店家用戶逐年上升,為鼓勵本市商圈積極推動節能減碳措施,降低營運成本,提升商圈競爭力,本計畫招募商圈內具有節能潛力及有配合節能改善意願之單位,推廣執行節能設備汰換;透過商圈組織(如商圈發展協會)辦理補助辦法說明會、節電宣誓記者會,鼓勵商圈店家響應自願性節電、再加上成立專業節能諮詢小組,提供商圈店家節能技術諮詢、改善評估及診斷,以達到實質節電效益,型塑商圈對節電氛圍。
107年商圈節能設備汰換補助依據50間店家申請設備汰換之電費單資料與去(107)年同期用電度數進行節電成果比較,汰換前總用電量為301,311度,汰換後總用電量為299,314度,整體節電率達0.66%,如換算成電費金額,50間店家節電量1,997度,以1度4元計算,預估省下7,988元。另外,提供獎勵誘因,針對商圈服務業者及公有零售市場辦理響應自願性節電競賽,共有60間商圈店家及55處公有零售市場參與,總節電度數高達7萬6,587度。
108年持續107年第一期商圈改造節電氛圍,除延續107年原本改造項目外,更配合商圈店家實務需求新增「屋頂隔熱」、「玻璃隔熱膜」、「冷氣機清洗」等項目,預計109年6月30日完成申請收件,至少補助50間店家。
另外,因建築物特性及營業需求,大量使用電梯設備供人員及貨物於上下樓層進出,遂使電梯耗費電量甚為可觀,因此108年~109年為輔導大型醫院、安養機構、百貨業、量販店、旅館、機關、大專院校等推動綠色電梯示範計畫,補助至少5套能源用戶裝設電梯電力回升系統及電梯更換LED燈),以達降低建築物耗能與擴大節電改善作業之效益。
(一)推動期程和階段性目標
1.推動期程:
(1)107年7月17日~108年7月16日 第一期計畫
(2)108年11月29日~109年11月28日 第二期計畫
2.階段性目標:
(1)持續推動服務業部門節電計畫,每年針對商圈至少50個店家推動節約能源工作,提供節電措施諮詢,落實節能改善作業,以擴大節電改善成效。
(2)提升服務業者節能意識及養成節電習慣,並捲動民眾共同參與,提高節電意願,結合服務業者共同響應政府節電措施。
(3)協助商圈改善耗能設備,以利提高節電成效。
(4)推動大型服務業推動綠色電梯示範計畫(加裝電梯電力回生裝置),落實節約能源之效益。
(2)執行前後定量或定性差異
(二)執行前後定量或定性差異
1.商圈節能設備汰換補助
(1)107年:
本次參與節能設備汰換補助之店家共計50家,涵蓋佳里商圈、海安商圈及北門商圈,每家店家節能設備汰換補助金額以7000元為上限,總汰換補助經費為35萬元。
共計汰換招牌燈10座、循環扇24座、隔熱設施7家、戶外投光燈26座及室內照明燈具192座,設備汰換施作成本(含業者自行提撥款)總計722,115元,每年節電潛力約64,487度,估計一年可節省電費2,579,148元(以1度4元計算),整體回收年限為2.8年,符合經濟成本與節電效益主要改善項目及效益如下:
項目
|
建置前耗電(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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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置後耗電(W)
|
節電潛力
(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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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裝節能循環風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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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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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
|
12,848
|
招牌燈、鹵素燈泡更換為LED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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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41
|
3,850
|
42,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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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冷氣外洩之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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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
|
5,400
|
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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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節能改善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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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00
|
32,400
|
6,497
|
合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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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041
|
41,970
|
64,487
|
(2)108年:
補助商圈店家,改造項目包括「加裝節能循環風扇」、「招牌燈、鹵素燈泡、省電燈泡更換為LED燈」、「防止冷氣外洩之設施」等主要節能項目外,更配合商圈店家實務需求新增「屋頂隔熱」、「玻璃隔熱膜」、「冷氣機清洗」等項目,每間店家補助額度以新臺幣9,000元為上限,希望藉由擴大輔導,逐步建立節能商圈示範據點。本年度至少補助50家,補助辦法於109年1月6日已公告,截止申請日為109年6月30日止。截至109年3月31日共計6個商圈23個店家提出申請。
2.綠色電梯示範補助計畫
補助大型能源用戶(百貨公司、醫療機構、安獎機構、機關、大專院校、旅館)推動綠色電梯示範計畫(加裝電梯電力回生裝置),補助辦法於109年1月6日已公告,截止申請日為109年6月30日止,受理申請中。
3.辦理響應自願性節電競賽
(1)107年:
本次競賽共有60間商圈店家及55處公有零售市場參加。節電成果如下:
單位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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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年9-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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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年9-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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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電度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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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圈店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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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2,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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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1,7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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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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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有零售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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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5,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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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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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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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8年:
持續鼓勵本市服務業響應自願性節電措施,預計109年4月公告響應自願性節電措施獎勵辦法,競賽辦法之評比期間為109年5~8月與去年同期進行比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