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推動透水鋪面
補助經費由臺中市政府編列預算8億5,748萬元(主要針對為公園計畫的部分),計畫名稱為臺中市東勢都市計畫案,經費規劃內容主要為規劃並整併既有東勢細部計畫內容,進行都市設計及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落實計畫管制與後續建築管理。
2.
推廣使用節能電器
(1). 里內社區廟宇的節能電器由寺廟管理委員會自籌負擔。
(2). 里內社區居民家中的節能電器由居民自行負擔。
3.
結合學校、企業、社團或團體推動低碳永續教育宣傳
活動場地因多結合局處、學校或者信仰中心贊助場地,只需支付少許基本場地費及電費,另活動辦理皆由本里環保志(義)工自願參與,無相關經費補助。
4.
推動低碳永續義志工培訓
里長透過環保基金協助提供志義工執行工作時所需之開銷,該項基金由里民提供之資源物資兌換而來;此外也會運用市府補助之經費進行相關訓練。
5.
推廣使用省水設備(器材)
推廣使用省水設備(器材)項目里辦公室由里長自費進行,後續維護亦同;活動中心與公廁設備之汰換由社區發展協會負責,後續需要汰換時亦同;於私人住宅處,經里長宣導後進行採購之省水產品則由民眾自行進行採購以及維護。
6.
推廣綠色採購
推廣綠色採購項目由里辦公室協助訂購,每年團購金額約100,000元左右,由辦公室負責採購與民眾自費購買。
7.
在地飲食或共餐
社會局補助部分經費,其他社區所需之材料或工具由里辦公處或社區發展協會自行籌措,活動之人力成本和講師為里內志工,活動所需之場地為里辦公處所籌備。
8.
推動低碳民俗活動
推動低碳民俗活動之經費,主要需求為里長之宣導行政資源,除了平時與里民宣導的宣導費用,由里辦公處貢獻以外,並無特別額外經費支出。
9.
實施區域災害防救與演練
消防宣導作業由消防局協助辦理,里長及里內居民配合參加,無需經費支出,消防滅火器則由社區發展協會自籌經費約1萬2,000元自行購買。
10. 區域綠美化
(1). 補助經費由臺中市政府編列預算8億5,748萬元(主要針對為公園計畫的部分),計畫名稱為臺中市東勢都市計畫案,經費規劃內容主要為規劃並整併既有東勢細部計畫內容,進行都市設計及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落實計畫管制與後續建築管理。
(2). 由社區發展協會、里辦公室維護平時管銷費用。並由里民和志義工自行種植並分株,而後續維護作業則由志義工、社區發展協會、社區民眾進行認養,來進行清潔與維護作業,變相減少人事成本之支出。
11. 推廣使用節能燈具
里辦公處之節能燈具為里長自費購置汰換,並與鄰長和環保志工隊一同宣導節能節電之理念。
復興宮與福德祠之節能燈具由管理委員會編列預算,廟方自行購置並進行汰換,後續維護則亦是廟方自行維護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