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執行前後定量或定性差異
目前花蓮已輔導取得4處環境教育場所認證,分別為101年取得的池南自然教育中心、豐田環境教育學習中心、太魯閣國家公園及105年輔導的鯉魚潭環境教育中心。
根據各設施場所特色提供專業意見及執行依據,協助輔導個案彙整申請案件,並研擬教案、經營企劃書,且聘請委員現場協助教案及經營企劃書撰寫及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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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年起持續推動有意願申請之單位包含吉籟獵人學校、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花蓮區農業改良場、怡園渡假村、富里鄉農會、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花蓮分局、民生社區等6個單位。107年持續推動奇萊美地、怡園渡假村、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花蓮分公司、經濟部礦務局東區辦公處、花蓮縣卓溪鄉公所、花蓮習藝所及芥菜種會花蓮服務中心、小雨蛙有機生態農場、花蓮觀光糖廠、銘師父餐廳等9處;今年度。108年持續針對歷年有意願之場所進行訪視,怡園生態小學藝、花蓮糖廠等2處。
(1)推動期程和階段性目標
花蓮縣成立環境教育設施場所輔導團,推動花蓮縣具有環境教育特色之社區、民間團體、民營事業申請環境教育設施場所認證,依申請者特色予以輔導並建立陪伴機制,協助申請者提升環境教育專業知能,釐清環境教育設施場所認證之意義與內涵,成為優質的環境教育場所。
針對環境永續教育中心及具有潛力之或有意願申請場域認證之單位,協助輔導彙整申請案件、經營企劃書,並聘請委員現場協助教案及經營企劃書撰寫及修正。輔導其撰寫環境教育設施場所認證,逐步建立及提供完整環境教育專業服務、資訊與資源,成為優質的環境教育設施場所。未來這些設施場所取得認證後,可因門票、解說導覽費或其他收入持續營運投入環境教育工作。
為了提升花蓮縣環境教育設施場所認證單位,協助有潛力或有意願之單位了解認證作業、指導修正環境教育課程方案與經營管理規劃書,辦理環境教育設施場所認證說明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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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且輔導有意願申請認證者填寫申請表以及自評表,依各場所按照現況評比,以利未來依據所需進行分層輔導,分成「已成熟」、「有潛力」及「待觀察」等,由專家學者組成的環境教育設施場所輔導團優先輔導,協助申請者釐清需求、了解認證作業、指導修正環境教育課程方案與經營管理規劃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