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推動社區農園
社區農園之建置經費,於民國104年向臺東縣農業處申請5萬元進行建置,105年向臺東縣環保局提出改善計畫申請4萬元補助,由社區發展協會、村內志義工、部落青年會提供人力資源協助建置及經營,將社區農園收成之作物提供村內共餐使用後,多餘之部分製成各種農作商品後交由返鄉青年所組成之在地農特產公司-峰忠傳奇進行販售,以販售所得作為後續維運管理費用及回饋於社區發展協會使用。
二、推動透水鋪面
透水鋪面之建置經費,為民國99~100年間,村長協助向鄉公所提出改善計畫申請補助,連同災修工程經費約一千七百萬,平時維護管理由社區發展協會、村內志義工提供免費之人力資源協助。
三、設置太陽能光電系統
設置太陽能光電系統,為民國106年向臺東縣環保局提出改善計畫申請10萬元補助,以雇工購料方式建置,平時由賓茂村志義工、社區居民協助管理,並由社區自籌經費進行後續維護。
四、建置自行車租賃系統
設置自行車租賃系統,由社區發展協會向鄉公所申請首次建置經費10萬元、社區發展協會籌措2萬元經費購置10台一般型自行車、6台電動自行車,由社區發展協會負責管理,社區志義工協助維護清潔,供社區民宿、飯店觀光住宿之遊客以使用者付費方式借用,所得作為自行車維修管理費用。
五、農業廢棄物回收再利用
由賓茂社區發展協會自行籌措經費派員參與農改場課程學習,再接受農改場輔導,教導賓茂村與壢坵村之居民,並每年由社區發展協會自籌經費約2萬元,邀集社區志義工提供免費人力資源共同製作成有機堆肥、及液態肥,提供回饋給社區居民使用。
六、辦理二手跳蚤市集活動或建置交換平台
由賓茂社區發展協會提出構想並提供場地,社區志義工提供免費人力資源辦理,所出售之二手物品為社區志義工向安息日教會、金峰鄉農會及在地產銷班等民眾募集而來,販售所得回饋給社區安息日教會做為照護村內弱勢家庭、老人、小孩使用。
七、推動舊建築保存再利用
民國102年獲得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農村改造計劃經費約20萬,將廢棄空屋改造為社區農產品展示中心;民國105年由原民會提供經費,將部落頭目空置不住的家,改為部落文化廣場,供部落青年會聚會、豐年祭活動使用;民國106年由原民會提供經費,將已搬遷空置不使用之村辦公室建築物,改造為原住民傳統作物農藥殘留篩檢站,該建築物並於107年獲得臺東縣環境保護局低碳永續家園計畫補助經費16萬元打造節能環境並設置遊客服務中心。
八、推動低碳永續義志工培訓
由社區發展協會向原民會、環保局、縣政府財經處、農改場、衛生局、水保局等單位申請課程,社區發展協會免費提供場地,社區志義工提供免費人力招募學員,每年固定辦理至少2次。
九、在地飲食或共餐
每年常態性社區部落共餐向原民會申請經費約30萬,文化祭典活動向鄉公所申請經費約10萬;此外社區發展協會經營之部落廚房、部落內民宿、飯店及餐廳等店家,皆落實外來旅遊之民眾使用者付費,讓社區推動項目能自給自足。
十、推廣低碳永續旅遊
在人員培訓部分,由社區發展協會自籌經費,推薦社區幹部參與相關培訓;社區部落經營低碳永續旅遊,由外來旅遊之民眾落實使用者付費,社區推動項目已能自給自足。
十一、推動低碳民俗活動
105年向台東縣環保局申請經費約8萬元建置項目,此後每年文化祭典活動向鄉公所申請經費約10萬,每次辦理民俗活動時,非部落內之外來旅遊民眾落實使用者付費。
十二、實施區域災害防救與演練
辦理地(社)區災害防救演練,經費來自於社區發展協會向臺東縣政府消防局、水保局台東分局、鄉公所等政府機關爭取經費及講師、器材等,由社區提供活動中心場地、社區志義工提供免費之人力資源協助辦理。
十三、區域綠美化
自民國95年起,由賓茂社區發展協會向鄉公所申請經費兩百多萬建置東66縣道活動中心對面山坡地,此後每3~5年申請經費約100~200萬間進行綠美化山坡地翻修、擴建綠美化步道、社區東66線道路邊綠美化等工程,至今已翻修4次,平時綠美化空地、步道等維運管理,由村內志義工、部落青年會提供免費人力資源協助維護管理。
十四、推廣資源回收與再利用(含家戶資源、廚餘或巨大廢棄物)
由賓茂社區發展協會提出推動資源回收再利用之構想,家戶資源回收部分,由社區志義工成立小型資收站,販賣回收物之回饋金,則購置宣導品回饋居民使用。
十五、推動建築節能改善
社區於107年陸續自籌經費約15萬元改善活動中心、社區發展協會辦公室之建築物,於108年向台東縣環保局申請經費約16萬元改善農藥快篩站/遊客服務中心,平時由村內志義工、部落青年會提供免費人力資源建置完成並協助維護管理。
十六、推廣使用節能燈具
推廣使用節能燈具項目,除社區發展協會自行籌措經費約15萬元採購更換公有空間,後續維護管理由社區發展協會負責;私人住宅及商家等,經社區發展協會宣導後進行採購之節能燈具產品則由民眾自行進行採購以及維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