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推動期程和階段性目標
恆春鎮除旅遊服務業外,農業同樣顯為重要(比例約30%),因此鎮公所很早期便經由農會協助來推動廚餘有機堆肥作業。民國92年12月1日,恆春鎮為減少垃圾產量,提升環境品質與促進廢棄物再利用,開始實施廚餘回收與再利用工作,商請各家戶、飯店與餐飲業者將廚餘倒入垃圾車加掛之桶中,每日廚餘量超過10公斤者,可以另外向清潔隊申請廚餘回收桶單獨處理。
推動至今,輔以其他宣導作業與獎勵措施來提高民眾參與廚餘回收作業,養成鎮民良好之習慣,減少垃圾產量與降低垃圾處理成本,107~108年回收成果如下表所示。另外依據環保署提供之資源回收管理系統與屏東縣環保局資源回收成果統計顯示,恆春鎮在民國104年與105年間之廚餘回收量如下表所示。平均兩年下來,恆春鎮的廚餘回收量約為1,409.32公斤左右,輔以環保署提供之環保低碳活動平台計算器來計算(每公斤可減少0.256 kg CO2e),約可減少360.78 kg CO2e排放量,達到降低溫室氣體排放之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