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推動期程和階段性目標
環保署為持續為鼓勵民眾儘速並踴躍淘汰二行程機車及新購電動二輪車,於104年7月20日起公告實施,並於105年12月23日修正發布「淘汰二行程機車及新購電動二輪車補助辦法」,將補助期間延長至108年12月31日止,並明定自109年1月1日起不再補助淘汰二行程機車,詳情可上行政院環保署低污染車輛補助資訊網查詢。
(網址:https://mobile.epa.gov.tw/LowPoll/index.aspx)
屏東縣自102年起推動新購電動二輪車補助及二行程機車淘汰或換購工作,為讓民眾了解各項詳細補助辦及相關補助資訊,環保局並製作淘汰二行程機車及新購或換購低污染車輛補助網(網址:http://59.120.122.228/073073/index.html),提供民眾在新購或換購時可進行查詢,已掌握屏東縣推動之最新資訊。
105年起睿能創意股份有限公司進駐,Gogoro車款提出多項租購方案提供居民選擇,並結合當地生態導覽服務,希望民眾能夠了解電動二輪車之各項優點,改善民眾以往對於電動二輪車實際使用性能之疑慮,加速推動使用低污染運具。
107年度亦持續推動該項作業,107年度推動工作標的、目標、最新補助金額及重點推動工作情形如下:
(一)補助對象為車籍設籍屏東縣之二行程機車,新購電動二輪車之車籍必須登記於屏東縣。
(二)預計107年將淘汰老舊二行程車輛5,000輛以上,新購電動二輪車1,000輛以上及淘汰二行程機車並換購電動二輪車50輛以上。
(三)篩選本縣老舊二行程機車車籍資料,進行列管作業。
(四)加強稽查本縣使用中之二行程車輛,經稽查之車輛皆列為後續追蹤列管之對象。
(五)辦理各項宣導措施及活動,並加強連繫本縣機車公會、定檢站聯誼會、回收處理商及電動二輪車廠商配合推廣本項作業。
(六)辦理各項補助案件審查及撥款作業。
(七)屏東縣107年度各項補助案件金額綜整表如下所示:
(八)自106年6月起,配合中華汽車推動二行車車輛換購電動機車,一台換一台補助計畫,截至106年8月底共計約143輛次提出申請。後續乙順綠能響應政府推動電動機車環保政策,將於琉球鄉自營電動機車租賃及租購,並與琉球鄉民宿業者合作模式,提供在地居民以及遊客更經濟更環保的選擇。同時將協助島內逐漸汰換燃油機車,改為環保的電動機車,讓琉球鄉邁向環保永續且零碳的觀光島。小琉球地區推廣低污染運具之歷年成效如下表所示:
小琉球地區低污染運具統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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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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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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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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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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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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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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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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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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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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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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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車輛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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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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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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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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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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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購買申請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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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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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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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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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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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106年9月起於國立屏東科技大學推動綠色校園推動計畫,因學校腹地廣大(298.3 公頃),學生於校內交通絕大多數都得依靠燃油機車,也因數量眾多,校方希望改善校園內空污問題,並希望推動校園內僅能使用低污染運具,並同時減少學生因油車速度過快的交通事故問題;乙順綠能與國立屏東科技大學初次合作,故無燃油機車需做汰換,本次計畫購買180台電動機車與50台電動自行車,因應電池額外需求,除五個充電處可提供充電服務外,將再準備36顆備用電池對應交換需求,交換方式採人工交換,規劃在二個售服中心架構電池交換據點方便免費服務租賃、租購的學生與教職員,二個服務據點也將針對保固期間或保固過後車輛提供維修服務。
(十)107年因考量到縣內部分充電設備已趨於老舊,為提升民眾使用低污染運具意願,本縣至106年以設置220站充電站,為擴大運具使用及提高民眾購置意願,已逐年進行充電站處新增及更新作業,統計107年度共更新及新增電池充電柱計70座,包括新設54座於潮州鎮及內埔鄉和琉球鄉等,統計至今屏東縣內已有274站次,期望藉由廣設充電設施,提高便利性以增加民眾對電動車輛之接受程度。且因應近期新型電動車輛推出,屏東縣亦協請睿能(GOGORO)及光陽車業共同合作,增設多處電池交換站及快速充電站。截至107年底,睿能車業已設置31站電池交換站,另外光陽機車亦新設置13處電池交換站民眾使用,共計本縣已有318站次,充電站處成長率較往年提升達30%以上。
(2)執行前後定量或定性差異
屏東縣二行程車輛設籍數為85,170輛,截至106年8月底止,107年底止,設籍本縣之二行程車輛數為49,474輛,減少35,696輛,減少比例為42%,將持續加強二行程車輛定檢管制及宣導汰換作業。
歷年淘汰老舊二行程機車並換購或新購電動二輪車作業之成果如下:
而屏東縣歷年淘汰老舊二行程機車並換購或新購電動二輪車作業所致之污染物減量成果如下:
(一)102年度:TSP:5.75公噸、PM10:4.26公噸、PM2.5:3.46公噸、NOX:7.18公噸、NMHC:53.67公噸、CO:67.89公噸
(二)103年度:TSP:5.21公噸、PM10:3.9公噸、PM2.5:3.17公噸、NOX:6.59公噸、NMHC:49.29公噸、CO:62.35公噸
(三)104年度:TSP:4.93公噸、PM10:3.62公噸、PM2.5:2.94公噸、NOX:6.09公噸、NMHC:45.54公噸、CO:57.6公噸
(四)105年度:TSP:12.07公噸、PM10:8.96公噸、PM2.5:7.3公噸、NOX:15.53公噸、NMHC:116.57公噸、CO:147.45公噸
(五)106年度:
1.淘汰二行程機車:TSP:16.88公噸、PM10:12.4公噸、PM2.5:10.06公噸、NOX:20.86公噸、NMHC:155.9公噸、CO:197.2公噸
2.新購電動二輪車:PM10:1.24公噸、PM2.5:1.04公噸、NOX:2.55公噸、NMHC:19.49公噸、CO:24.65公噸
3.淘汰二行程機車並換購電動二輪車:TSP:0.06公噸、PM10:0.05公噸、PM2.5:0.04公噸、NOX:0.1公噸、NMHC:0.79公噸、CO:1.0公噸
(六)107年度:
1.淘汰二行程機車:TSP:8.70公噸、PM10:6.39公噸、PM2.5:5.19公噸、NOX:10.69公噸、NMHC:81.09公噸、CO:103.19公噸
2.新購電動二輪車:PM10:1.80公噸、PM2.5:1.51公噸、NOX:3.68公噸、NMHC:28.60公噸、CO:36.39公噸
3.淘汰二行程機車並換購電動二輪車:TSP:0.52公噸、PM10:0.42公噸、PM2.5:0.35公噸、NOX:0.85公噸、NMHC:6.63公噸、CO:8.44公噸
前述減量計算:各項數量*減量係數 (由環保署公布之削減係數推估),削減量推估說明如下:
(1)減量係數:電動(輔助)自行車作為取代傳統機車之控制措施,其減量係數為被取代機車各年份平均排放係數減去電動(輔助)自行車排放係數(轉換為發電排放)之差值。
(2)當中假設:
n 電動(輔助)自行車所取代機車之車齡分佈同一般機車。
n 電動(輔助)自行車耗電量約電動機車之一半。
n 削減量公式:車輛排放減量=減量活動強度×減量係數×行駛里程
n 減量活動強度為改善之車輛數。
n減量係數為平均單位里程污染削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