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於民國105年申請「嘉義縣低碳永續家園建置與輔導計畫」,將活動中心內老舊照明及風扇汰換為LED燈具及節能電器,除減少社區活動中心碳排放量外,亦達到節省電費支出之效益,並將節省下來的電費作為辦理據點活動時之經費,既環保又能照顧社區內長輩。興中社區於民國105年汰換LED燈具36座、106年汰換14組、107年汰換6組,預估社區每年約可減少10,249度之電力耗用(於減碳效益上若以每天使用9小時,每年使用365天)推估每年約可減少5,462.8公斤之二氧化碳排放;另依電費單價約3元計算,節能燈具每年可為社區省下30,747元的電費支出。
透過社區活動中心汰換老舊電燈及電器之示範行為,帶動社區居民將住家內原本老舊T8傳統燈具或其他耗能燈具,改換成LED節能燈具,較舊型燈具節電約30~50%,年減碳量約為1,872.71 kg CO2。
計算公式:年減碳量(kg)=((改善前燈具數量*改善前瓦數*9*365/1,000)- (改善後燈具數量*改善後瓦數*9*365/1,000)) *0.509 = (56*40*9*365/1,000 -56*20*9*365/1,000)*0.509 = 1,872.71 kg CO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