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廣使用電動車輛(含汽車、公務車或垃圾清運車等) 地區主頁 行動項目 整體成果說明(總結) 照(影)片 縣長與局長主持儀式 電動機車配備與塗裝 使用電動機車執勤情形 電動機車交車儀式 執行成果摘要 (1)推動期程和階段性目標為響應環保節能政策及因應空氣品質不良季節,並考量員警值勤機動性、便利性及安全性,並鼓勵民眾能多加使用嘉義縣淘汰二行程機車補助,環保局特別贈送電動機車供警察局使用,對於縣府落實低碳政策也是展現重視與決心。於108年6月25日上午舉行交車儀式,雙方長官於嘉義縣警察局前,大批警員騎乘警用電動機車從嘉義縣警察局出發,象徵「環警齊力、E動嘉義」,儀式圓滿成功。(2)執行前後定量或定性差異嘉縣警局及6個警分局,目前共有693輛125c.c.公務機車,由於電動機車速度還不如公務機車,電池交換站亦不普及,因此電動機車優先分配空氣品質淨化區警分局,以及電池供交換站多的水上及朴子警分局各7輛,另保安隊及交通隊各2輛,警局2輛,電動機車輔助警方執勤代步使用,宣示重視節能環保。 財務規劃 補助獎勵 無 財務來源 環保局自編(空污基金)144萬元 全民參與 一般民眾 居住於空氣品質淨化區的民眾可優先體驗電動車對於公務使用改善空氣品。 企業或民間社團 無 行動項目執行內容 整體流程 嘉義縣環保局提供給嘉義縣警察局20輛電動機車,並於6月25日完成驗收並進行交車儀式,供各單位員警執行勤務騎乘使用,此款警察專用電動車,安全極速為90(km/h)、0至50km/h直線加速4.3秒、前後連動碟煞系統、抽取式電池即換即行,續航力為110公里,另配原廠配置行車紀錄器於車身內、並在前後裝置紅藍色警示燈、電子警報器,在確保同仁執勤上的順利的同時可為低碳永續環保發展盡一份心力,達到推廣電動車使用之目的。 後續管理 由環保局長轉交象徵車輛所有權的電動機車鑰匙模型予警察局長,後續維護由警察局同仁進行車輛定期保養,並且在嘉義縣內電池交換站的普及下,警局汰換車輛優先以採購電動車輛為主。 而目前對電動機車有興趣的政府單位增加,除了警局外,未來包含地方政府、中央機關或是郵局等都有在洽談,在未來不排除會將電動機車擴展到短距離值勤機車、公務便利使用車輛及郵務車上。 推動畜牧糞尿資源化利用(含沼渣沼液農地肥分使用、或推動設置厭氧發酵設施集運處理他場畜牧場糞尿) 2019-11-14 區域綠美化 2019-11-14 推廣使用節能燈具 2019-11-26 推廣綠色採購 2019-11-14 推廣使用節能電器 2019-11-14 推廣資源回收與再利用(含家戶資源、廚餘或巨大廢棄物) 2019-11-14 推廣綠色旅館(縣市層級或鄉鎮市區層級) 2019-11-14 實施區域災害防救與演練 2019-11-14 推動環保集點制度(縣市層級) 2019-11-14 推動舊建築保存再利用 2019-11-14 設置太陽能光電系統 2019-11-14 推廣使用電動機車(含充電站或電池交換系統 2019-11-14 推廣高污染鍋爐汰換(縣市層級) 2019-11-14 建立全區碳盤查 2019-11-14 落實機關節約能源行動計畫 2019-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