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推動期程和階段性目標
A、推動期程與目標:
太陽可說是地球上最大的能源,太陽光每天到達地面的能量約為全世界石油蘊藏量的1/4,且不會產生環境污染,再加上近年來半導體材料突飛猛進,使得太陽能的轉換效率不斷提昇,造就了太陽能熱力及發電的廣泛應用。在光照充足的地區太陽能的供應源源不斷,生產過程不會產生環境污染,又不會消耗其他地球資源或導致地球溫室效應。於是108年興中社區藉由雲林縣環保局補助下,在社區活動中心樓頂設置300Wp太陽能板2片,將魚菜共生系統結合太陽能光電系統,利用太陽能量轉換產生電力減少馬達用電量,可自己自足之電力供應系統提升節能效益。雖然本社區設置的太陽能光電系統並不大,電力產量也不高,但至少能成為社區公開的示範點,讓前來參考的社區居民能瞭解太陽能光電系統的功能及好處。
B、執行前後差異:
雲林地區太陽能源每日平均日照發電時數3.51小時,高於全國平均值,光電設備帶來的發電效益非常良好,興中社區活動中心樓頂設立太陽能光電系統,共計600Wp,一年預估可減少395.59公斤二氧化碳排放量。發電量參考108年雲林縣日平均太陽能發電量(kWh/day/kWp):3.23;年平均發電量(kWh/kWp):1129進行估算,計算公式:發電量(年)=裝置容量kWp*各地區年均太陽能發電量,0.6(kWp)*1129(kWh/kWp)=677.4(kWh/year),本設施發電效益約為每年677.4度電。依台電公司最新公告107年度電力排放係數0.533公斤CO2e/度,經計算後減碳效益為361.05 kgCO2e/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