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整體流程:
(1).辦理平地造林宣導說明會、透過各里廣播系統與本公所網站公告。
(2).有意願民眾可至本鄉公所網站下載相關申請資料或是前往公所農經課,提出申請。
(3).審核成功後,提出土地填平及種苗配撥申請資料。
(4).由認養民眾自行進行植栽種植作業及後續維護工作。
(5).每一年公所會定期前往查核。
2、後續管理:
申請民眾依據造林撫育成林要點進行田間管理,並且每年檢測,詳細說明如下:
a.造林後需進行割草工作,一般栽植後至六年生造林地依照3,3,2,2,1,1計12次分年割草,以後再視實際需要割草切蔓工作。
b.修枝作業:以生產無節、通直、圓滿的高經濟價值木材為目的。
c.進行疏枝作業:造林木逐年成長達到鬱閉、不良木砍除。
d.林木發生病蟲害或有發生跡象時,本公所農經課將公告,並派員勘查防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