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推動期程和階段性目標
雲林縣政府積極推動老屋改建,讓縣內舊有荒廢的公共空間進行整俢改造,並結合在地傳統文化,賦予傳承文化新生命力,截至108年雲林縣舊建築保存再利用共推動二處,詳細內容如下所示:
(1)雲林故事館:
原為虎尾郡守官邸,這座日式官舍木造建築,大約建於1920-1923年(大正9-12年間)。原始作為虎尾郡郡守居住之用,二戰後由虎尾區、雲林縣等行政長官宿舍,民國四十餘年之後分別撥借給嘉義法院雲林庭(民國四十五年)、雲林地方法院(民國五十三年)使用後,先後經歷嘉義地方法院雲林庭庭長宿舍、雲林地方法院院長宿舍至民國八十餘年間停止後,閒置多年。雲林縣政府,自2007年12月委託雲林故事人協會,活化再利用這棟老房子,也是雲林縣第一座活化成功的歷史建築。雲林故事館,是「故事ㄟ厝」,也是集合在地生活、文化、教育、交流的空間。作為分享、創作、說演、典藏故事的文化平台,為在地生活、文化與創作的社區窗口。
(2)雲林布袋戲館:
原為虎尾郡役所,這座磚木造廳舍建築,大約建於1922年(大正11年間),修復再利用為雲林布袋戲館。為增進雲林布袋戲館之經營效益,結合社會資源投入公共事務,強化雲林布袋戲館營運及館舍機能,將雲林布袋戲館委託民間管理經營,結合民間創新經營理念與專業技術,兼顧經營效率與藝文服務品質,創造公共利益,以提升館舍營運之績效。雲林布袋戲館主要以推廣布袋戲文化及活化歷史建築為任務,扮演博物展覽(布袋戲文物博物館、文物典藏庫)、藝術表演(室內演藝空間、戶外表演廣場、體驗劇場)、教育傳育(布袋戲推廣)等功效。
(2)執行前後定量或定性差異
(1)雲林故事館:
2007年雲林故事館開館了,開館迄今已經邁入第13年,從第一年總參訪人次2萬,到近年每年約9萬參訪人次,是雲林縣第一座歷史建築活化再利用的成功案例,在雲林縣政府及營運單位的努力下,2010年成為文化部虎尾文化生活圈的主要策畫者,帶領虎尾文化生活圈的形成,自2011年起迄今(2020年)也成為文化部的地方文化館舍。希望藉由故事運動的執行,連結在地資源,發展在地特色,落實文化平權,促進民眾公共參與,能提供生活於斯的人們,對這塊土地的認同,並提升生活文化及促進良性人際互動,
培育社區文化人才,持續活化歷史建築及永續文化傳承。
一 、凝聚在地草根力量,培植營運團隊人才,朝著永續活化歷史建築及再利用目標邁進。
二、透過整合文化資源,創造在地文化經濟。
三、在地深耕學習,培養社區在地文化認同及培育文化人才。
四、鼓勵社區公共參與,推動故事文化運動,提升公民意識。
五、活化歷史空間,分享及創造社區居民集體幸福記憶。
雲林故事館提供各個民間團體或民眾的參訪來介紹在地文化,作為分享、紀錄、整理、創作在地故事的社區文化據點,希望藉由「說故事」將人與人間的過去、現在、未來緊緊的相繫著,如同送禮一樣拉近彼此間的距離。
(2)雲林布袋戲館:
2009年雲林布袋戲館正式開館,以雲林布袋戲館作為布袋戲生態博物館第一間指標館舍,以此為核心串聯縣內其他文化館、布袋戲團、展售商店、文創園區、校園社團、演出廟埕、工藝師工作室等據點與社群,各個據點透過整體行銷、串聯活動、多點合作、創新實驗方案等模式,發揮其展示、典藏、研究與教育等功能,形成雲林縣布袋戲生態博物館。不僅促進在地布袋戲相關團體與產業的合作交流,同時讓民眾來雲林縣便能一覽布袋戲文化的全貌與價值。想要看布袋戲、了解布袋戲文化,就從雲林縣布袋戲生態博物館開始。
一、建構與在地劇團之連結:假日劇場、媒合劇團駐館演出。
二、布袋戲人才培訓。
三、作為布袋戲傳統技藝活動場域:專業策展、工藝師駐館創作計畫。
四、蒐集與典藏布袋戲相關資料:布袋戲資源盤查、蒐集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