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推動期程和階段性目標
雲林縣是農業大縣,也是畜產大縣,每年養約146萬頭豬、雞超過600萬隻,縣內北港溪及新虎尾溪流域,長年河川污染程度都處於嚴重污染情形(RPI>6),其中又以北港溪的「土庫大橋至觀光大橋」及新虎尾溪的「豐橋至海豐橋」等兩段區間最為明顯,以河川水質監測指標生化需氧量(BOD)來看,超過50%以上貢獻量源自於畜牧業廢水,且因時常發出惡臭,使得民怨不斷並常常向環保局陳情。為減緩畜牧廢水污染情形,自104年起配合行政院環保署推動「畜牧糞尿資源化利用」政策,迄今雲林縣共有279家畜牧場執行畜牧糞尿資源化利用,包含188場沼液沼渣農地肥分使用計畫,32場農業事業廢棄物個案再利用計畫及59場符合放流水標準回收澆灌植物等,施灌農地面積達968.9公頃,施灌量每年達141.3萬公噸,相當於台肥5號肥料10.4萬包,在肥料施用上雲林農民每年可省下約2千萬元以上,而在河川水質淨化上,相當於斗六水資源回收中心近五年平均BOD削減量的90倍,在水污染防治費用上一年2期約可省下超過1千萬元,成果豐碩。
關鍵績效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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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標衡量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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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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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期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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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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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10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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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1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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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1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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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牧糞尿資源利用比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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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牧業辦理沼液沼渣農地肥分使用申請家數/本縣畜牧業列管家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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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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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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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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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執行前後定量或定性差異
(1)得獎事蹟:
自104年起,雲林縣已連續3年榮獲河川考核優等,河川污染整治作為及成果獲得環保署肯定;另畜牧糞尿資源化推動部分,雲林縣107年通過44場、累計通過112場(107年目標數 42場、105年至107年累計目標數108場),推動環保署重要業務-沼液沼渣農地肥分使用3年以來,實際累計通過場數不但超過累計目標數,更為全國唯一累計超過百場之地方政府,功績卓著,實屬不易。
(2)河川水質改善:
經歷年努力河川水質已有逐步改善之趨勢,在108年北港溪及新虎尾溪關鍵測站土庫大橋、豐橋及海豐橋指標污染物「NH3-N」平均濃度逐年下降,土庫大橋105-107年平均 3.38 mg/L、108年平均 1.48 mg/L;海豐橋105-107年平均 2.99 mg/L、108年平均 1.51 mg/L;豐橋105-107年平均 1.90
mg/L、108年平均 1.51 mg/L;其平均數值降幅達20%~56%之間,足見本縣積極推動之沼液沼渣農地肥分利用政策,已見其改善河川水體水質之成效。
(3)105~109年度辦理成果: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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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計申請件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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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計申請
施灌農地面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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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導活動場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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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導活動參與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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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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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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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445公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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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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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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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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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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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9.87 公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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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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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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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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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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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2.036公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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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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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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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109上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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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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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2.009公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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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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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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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推動雲林縣推動設置厭氧發酵及沼氣發電設備處理小型畜牧場畜牧糞尿計畫成果:
為加強河川污染整治及甲烷回收成效,推動畜牧糞尿集中處理,爭取環保署「推動設置厭氧發酵及沼氣發電設備處理小型畜牧場畜牧糞尿計畫(大場帶小場畜牧糞尿資源化處理計畫)」補助計畫,鼓勵、推動大型畜牧場設置畜牧糞尿資源化處理設施,並集運處理其他小型畜牧場畜牧糞尿,以改善境內流域之排水水質及創造綠電。108年共有5案大場帶小場畜牧糞尿資源化處理計畫榮獲環保署補助新台幣5,590萬元,說明如下:
a.雲林縣集美再生能源有限公司申請案:
雲林縣集美再生能源有限公司規劃於麥寮鄉林欣逸畜牧場設置畜牧糞尿資源化處理設備,藉由管線集運鄰近2場畜牧場共計1萬705頭豬隻(林容達畜牧場、林政緯畜牧場),總處理頭數為2萬3,403頭。申請補助項目為厭氧發酵設備、集運輸送管線系統、資源化運輸車輛及沼氣發電系統等項目,榮獲補助新台幣3,770萬元,每日總處理水量為351.1CMD,並將263.3 CMD之廢水進行資源化利用(資源化比例達75%),包含符合放流水標準之回收水澆灌植物及沼渣沼液施灌於農地,每年減少9.6萬噸畜牧廢水排入新虎尾溪,每日產生2,340 m3之沼氣量,每年共可減少16,258公噸/年排放量(2,340 m3/0.7(m3/度)*0.533 kg CO2 e/度*25 CO2 e*365日/年*10-3ton/kg=16,258公噸/年)。
備註: (1)每日發電量(度)=每日沼氣產氣量(m3)/0.7(m3/度)
(2)發電排放係數=0.533 kg CO2 e/度
(3)甲烷之溫暖化潛勢=25 CO2e
b. 合鑫畜牧場申請案:
虎尾鎮合鑫畜牧場畜養豬隻4,782頭,藉由槽車集運鄰近1場畜牧場共計800頭豬隻(昱泰牧場),總處理頭數為5,582頭。環保署補助項目為環型厭氧儲氣池及紅泥沼氣袋,榮獲補助新台幣260萬元。每日總處理水量為111.6CMD,並將84.7 CMD之廢水進行資源化利用,包含符合放流水標準之回收水澆灌植物及沼渣沼液施灌於農地(資源化比例達75%),每年減少3萬噸畜牧廢水排入新虎尾溪,預估產生558 m3/日之沼氣量,每年共可減少3,877公噸/年排放量。
c. 伸峰畜牧場申請案:
水林鄉伸峰畜牧場畜養2,960頭豬隻,藉由槽車集運鄰近1場畜牧場1,207頭豬隻(玄升畜牧場),總處理頭數為 4,167頭。環保署補助項目為土木基礎工程及厭氧發酵槽圓形鋼構CSTR,榮獲補助新台幣390萬元。每日總處理水量為125 CMD,並將93.8 CMD符合放流水標準之回收水澆灌植物(資源化比例達75%),每年減少3.4萬噸畜牧廢水排入北港溪,預估產生416 m3/日之沼氣量,每年共可減少2,890公噸/年排放量。
d. 明億畜牧場申請案:
水林鄉明億畜牧場畜養4,565頭豬隻,藉由槽車集運鄰近1場畜牧場1,288頭豬隻(宏仁畜牧場),總處理頭數達5,853頭。環保署補助項目包含、沉水式攪拌機、pH控制器、斜板沉澱槽、流化床生物活性碳反應器、生物過濾反應器及生物脫硫反應器等,榮獲補助新台幣390萬元。每日總處理水量為250 CMD,並將188 CMD符合放流水標準之回收水澆灌植物(資源化比例達75%),每年減少6.8萬噸畜牧廢水排入北港溪,預估產生585 m3/日之沼氣量,每年共可減少4,064公噸/年排放量。
e. 杰臻畜牧場申請案:
麥寮鄉杰臻畜牧場畜養2,450頭豬隻,藉由槽車及管線集運鄰近3場畜牧場共計2,450頭豬隻(許貽畜牧場、佑紋畜牧場、坤佑畜牧場),總處理頭數為4,900頭。環保署補助項目為13座厭氧槽體及發電機、處理單元設備、管線傳輸系統等,榮獲補助新台幣780萬元。每日總處理水量為98CMD,並將73.54CMD廢水作資源利用,包含符合放流水標準之回收水澆灌植物及沼渣沼液施灌農地(資源化比例達75%),每年減少3.5萬噸畜牧廢水排入新虎尾溪,預估產生490 m3/日之沼氣量,每年共可減少3,404公噸/年排放量。
(5)專案輔導台糖豬場成果:
a.台糖位於土庫之虎尾畜殖場及位於古坑之斗六畜殖場2場已取得畜牧設施容許同意書,台糖二豬場各約飼養15,000頭,合計約3萬頭。經洽詢台糖,二場畜牧場改建案,已於3月中旬完成招標,沼氣發電也納入標案,預計於110年底改建為全場水簾畜舍及設置沼氣發電設施,目前規劃虎尾畜殖場設置100KW沼氣發電、斗六畜殖場設置50KW。
b.另輔導斗六畜殖場通過農地肥份施灌個案再利用,每年施灌量約12萬噸、施灌面積10公頃,約減少50%排放量。
(6)106-108年度畜牧場節能減廢設施補助成果:
a.106年度完成107場畜牧場減廢設施設置補助
b.107年度完成93場畜牧場減廢設施設置補助、沼氣再利用設施設置18場次、沼氣發電設施補助3場次
c.108年度完成96場畜牧場減廢設施設置補助、沼氣再利用設施設置63場次、沼氣發電設施補助6場次。
(7)其他成果:
107年協助10家場家擴增施灌農地面積,共增加47.088552公頃之農地,並增加沼液沼渣施灌量達22,348.96噸,並成功媒合農民、農會、合作農場、友善農場、台糖農場等超過400公頃以上之農田,拍攝多部沼液沼渣施灌成效宣導影片,補助麥寮鄉公所及15場畜牧場購置沼液沼渣集運車及農地貯存槽,補助經費達新台幣1,481萬5979元,並成立8隊施灌車隊及建立地方性的施灌車輛運輸施灌體系,強化肥分運輸施灌便利性,使施灌方式更加便利,提升農民使用意願。
(8)其他推廣方式:
a.106年辦理1場沼液沼渣作為農地肥分使用之示範場實地觀摩會,參與人數達62人。
b.107年辦理1場沼液沼渣作為農地肥分使用之示範場實地觀摩會,參與人數達71人。
c.107年辦理1場與行政院環保署合辦1場「沼液沼渣勇創佳績 攜手畜牧資源化 清淨河川再升級」記者會,參與人數達124人。
d.108年辦理縣內1場及縣外1場沼液沼渣農地肥分使用實地觀摩會,參與人數達56人。
e.108年辦理雲林縣畜牧糞尿沼液沼渣農地肥分使用優良畜牧場選拔競賽,獲獎畜牧場共7場。
f.108年辦理1場畜牧糞尿沼液沼渣集運車輛交車記者會,參與人數達107人及1場畜牧糞尿沼液沼渣推展成效記者會,參與人數達8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