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推動期程和階段性目標
一、推動期程和階段性目標
為使活動中心有成為一處更加明亮的空間可供里民活動使用,長沙社區於民國107年透過彰化縣政府環保局申請社區修繕,將社區活動中心原設置的T8燈管汰換為LED燈管,並藉由汰換活動中心燈具做示範,提升居民使用節能燈具之意願。分別將發展協會、活動中心、辦公室、成果展覽室、守望相助隊及關懷據點之燈具汰換成LED燈管,共計67支,目前使用狀況良好,若有燈具故障情形,再由社區發展協會自籌費用進行更換。
二、執行前後定量或定性差異
透過社區於107年度向彰化縣環保局申請室內節能燈具補助經費,將補助金全額使用在長樂社區發展協會活動中心,總計汰換了67之節能燈具。依照社區發展協會辦公室及活動中心每日啟用照明時間為8小時計算,更換前總計用電量約為5,574.4度/年,更換後總計用電量約為2,787.2度/年,因此更換後每年總計可省2,787.2度電,約略節省了50%用電度數,若以每度電產生0.533公斤二氧化碳計算,每年約可減少1485.578公斤的二氧化碳產生。
計算公式如下所示:
汰換前:年使用:8(小時/天)*5(天/周)*52週=2,080小時,耗電量:(40W*67支)*2,080小時/1,000=5,574.4度/年;汰換後:年使用:8(小時/天)*5(天/周)*52週=2,080小時,耗電量:(20W*67支)*2,080小時/1,000=2,787.2度/年;年節電量為:年節電量:2,787.2度/年,年減碳量:2,787.2度/年*0.533公斤CO
2e/度≈1485.578 CO
2e/度(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