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推動期程和階段性目標
廢棄物妥善處理屬環境永續指標之ㄧ,隨社會發展與環保意識抬頭,垃圾處理方式由過去「掩埋、焚化」的最終處理方式,朝向以資源回收再利用方式。因此本縣配合環保署推動「資源回收四合一計畫」,結合社區民眾、回收商、地方政府清潔隊及回收基金四者,全面實施資源回收、垃圾減量工作,建立完整的回收管道,鼓勵全民參與,且透過以法令等管理手段管控資源回收物質回收、貯存、清除及處理情形及流向外,亦利用許多輔導、宣導或創新作為,如宣導活動,媒體宣導、現場觀摩及網頁建置等,使民眾可清楚明瞭政策實施目的及現況,進而展現執行成效且獲得相當減量成果。
為有效提昇彰化縣資源回收執行績效,並建立完善之資源回收體系,規劃透過追蹤各鄉鎮市公所執行現況、研擬及落實各項執行策略,以達到有效之垃圾清運量減量並增加資源回收量、廚餘回收量等目標,執行成果如下:
(1) 擬定垃圾減量及資源回收策略,以提昇彰化縣資源回收量、降低垃圾清運量。
(2) 推動執行機關、社區學校機關團體辦理垃圾減量及資源回收工作。
(3) 推動資源回收形象改造工作,進以廣設資源回收站點,繼而提供民眾多元回收管道。
(4) 加強辦理垃圾減量及資源回收教育宣導工作,藉以提昇民眾資源回收分類認知。
(5) 透過各項垃圾清運、資源回收相關申報數據品管作業,確保資料完整性及可信度。
(2)執行前後定量或定性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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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年度資源回收2,101.940噸,執行機關資源回收率39.222%,108年度資源回收2,195.161噸,執行機關資源回收率41.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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