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執行前後定量或定性差異
定量成果
「設備汰換與智慧用電補助計畫」已於108年10月9日完成一~三期計畫補助案件之受理,總計汰換完成如表1,節能無風管空氣調節機有1,263台和住宅部分汰換無風管空氣調節機有38,045台及汰換電冰箱15,118台,本縣在推動節能電器使用每年總計大約可減少2,573,116度,並省下7,204,725 元;此外,「節電基礎工作」已完成第一~二期之工作項目,然第三期工作項目已於109年7月陸續展開辦理。
依據經濟部能源局公布108年度電力排放係數0.509(kgCO2/度)及電價2.8(元/度)計算,
計算方式如下:
2,573,116 (度)× 0.509(kgCO2/度)=1,309,716.044(kgCO2/度)
則2,573,116 (度) × 2.8(元/度)= 7,204,725 元
表1 汰換完成成果
工作項目
|
量化效益
|
汰換數量
(台)
|
每年節省度數
(度)
|
每年減碳量
(kgCO2)
|
汰換無風管空氣調節機
|
1,263
|
34,101
|
1,309,716.044
|
汰換無風管空氣調節機(住宅)
|
38,045
|
1,027,215
|
汰換電冰箱(住宅)
|
15,118
|
1,511,800
|
註1: 單體式節能冷氣一台減碳量(年)=節能效率2級以上年節電量27度
註2: 節能冰箱一台減碳量(年)=節能效率1級以上年節電量100度
註3: 電力係數使用108年度:0.509 (kgCO2e/度)
定性成果
1.執行品質維護
透過專案計畫之專責組織推動,協助彰化縣政府導入專案管理方法,將專案工作進行解構與分配,有規律地依各時程規劃與執行各項計畫,以達如期、如質完成本計畫之各項工作。
2.策略研擬建議
藉由訪視輔導、申請案稽查與合作夥伴及代辦廠商深入各鄉鎮推廣與實地瞭解民眾需求並回饋,及透過蒐集分析台電用電資訊,進一步研擬能源策略研究,並將實際申請案件彙整進行補助成果分析,三管齊下以不同對象、角度、面向綜合研究分析彰化縣在地能源使用情形。
3.節電節能意識建立
藉由社區發展協會與電器公會、補助品之經銷商、通路商、電器行、製造商、代辦商等之合作,規劃並推動志工培訓課程,並透過志工推廣讓補助計畫及節能觀念能夠快速的開枝散葉,並進一步規劃結合公民參與行動、節能推廣示範、節電競賽活動等實際貼近用電戶之具體行動,增加互動交流,傳授節電、節能減碳技巧,替民眾節省電費支出,進而銜接推廣增進公民參與及志工活動參與。
4.加速老舊設備汰換
透過示範單位之成果分享讓潛在申請用戶了解節電所能帶來的後續效益、所需花費成本及回收效益等相關資訊,包括提供用戶數字佐證、商家用電補助分析說明等,加強用戶更換信心讓潛在申請單位瞭解雖短期需投入較高成本,但在一定時間內就能將成本回收,讓節能省電能夠更有感,如此一來自然能提高案件申請量,加速彰化縣老舊設備汰換。
5.能源與節電環境發展
透過與彰化在地資源連結,結合代辦廠商及合作夥伴機制,運用既有人脈網絡對用戶提供能源輔導訪視以及協助補助申請,以及提供最具體合宜的設備汰換補助建議,讓用戶不僅了解節能觀念,也能直接受惠,達到雙贏的局面,也可讓往後用戶養成使用節電設備之習慣,代代相傳,培育出彰化縣「節能省電」發展環境。
6.彰化縣節能之都形塑
透過計畫活動、事項之推動,重新建立民眾用電習慣,翻轉民眾用電思想與觀念,一同參與節電行動,共同讓彰化縣形塑成節能之都,永續友善環境之目標。
(1)推動期程和階段性目標
推動執行期程
為提升地方能源治理能力,促進住宅、服務業、機關節電,經濟部107年起結合直轄市、縣(市)政府執行「縣市共推住商節電行動」推廣節能電器汰舊換新補助,補助全縣集合住宅、服務業及機關與學校汰換老舊空調、照明設備,還有建置能源管理系統與住宅汰換老舊空調和電冰箱,宣傳及鼓勵民眾淘汰舊有耗電之電器,換新且須符合1、2級省電能源效率以落實達到省電之效果。彰化縣自107年起推廣執行「縣市共推住商節電行動-設備汰換與智慧用電補助計畫」,以設備汰換補助第一~三期推動期程為107年6月12日至108年10月9日,並在計畫期間隨機針對已核銷對象進行現場設備勘驗,為有效提升彰化縣推廣使用節能電器之成效,已於107年7月23日召開啟動記者會,後以報紙與雜誌媒體露出、代辦補助申請廠商推廣、合作夥伴(廠商)現折補助款、設立住宅家電線上申請、掃街發放DM、Pepper機器人與Kisok資訊導覽服務機宣導、FACEBOOK、LINE、節電網站推廣及舉辦補助說明會(16場次)等方式,向符合補助之對象推廣節能電器汰舊換新享補助並說明申請及辦理流程,統計至109年5月15日為止,服務業節能電器補助案已審核1,300萬元,住宅節能家電補助案已審核1億3,490萬元,共計已審核1億4,790萬元,為總補助經費(1億7,047萬元)約87%。
然彰化縣政府經濟暨綠能發展處也針對縣民一般日常生活中容易疏忽的省電觀念,安排一系列推廣活 動,包括:
(1) 指定能源用戶輔導訪視–300家
針對彰化縣轄內20類指定能源用戶落實節電規定、電器零售商標章及標示、大賣場標章及標示等輔導訪視,計畫過程中應有系統性規劃、提出各業別細項設計、針對輔導訪視人員進行培訓及進行輔導訪視結果之質化與量化分析,以逐年擴散節能成效及作為。
(2) 能源策略研究–3式
辦理能源策略研究:1)能源消費調查研究2)能源數據公開應用及3)能源策略研究報告),並針對台電公開之數據持續進行追蹤,每月追蹤分析台電公開數據,同時搭配本縣既有資料庫,強化整體用電趨勢分析、各部門(含機關、住宅、服務業、農林漁牧業)及能源大用戶用電量分析、鄉鎮村里用電量分析、能源數據成果分析與設備汰換策略之間的連動機制及進行跨縣市與區里的橫向比較,另納入人口、抄錶數、地方產業特性等變化量綜合分析提出建言,供內部績效檢討檢視及透過彰化縣政府網頁或節電網路社群,採圖像化呈現方式,降低專業門檻,以利全民討論。
(3) 志工培訓及實作輔導
A. 培訓內容:志工制度說明、照明設備、空調設備、建築外殼、熱水設備、動力設備及衛生健康等基本知識(12場次)。
B. 實作輔導:機關與學校15處、指標性服務業15處及社區村里15處,共計輔導45處。搭配當地環保志工或社區大學能量,可擴大既有志工規模、動員村里系統和中小學合作或以網站、手冊方式,提供淺顯易懂可行之節能資訊。
(4) 公民參與行動(3場次)
辦理公民參與行動(含進度審查會議或相關節電會議)3場次。邀約關心此一議題之各界(如民間團體代表、民意代表、村里長社區代表、公協會代表、地方仕紳代表等)參與討論,其意見會作為彰化縣政府每年滾動式檢討執行內容的重要依據。
(5) 節能推廣示範(7場次)
辦理節能推廣示範(如媒體宣導活動或社區宣導活動或能源教育推廣或服務業與節能服務廠商媒合活動或公務人員培訓課程等)7場次。延續過往本縣節能推廣成效能持續耕耘,以塑造節電氛圍與促成寓教於樂之效。
推動執行目標
1. 輔導推廣本縣縣民淘汰舊有耗電之電器,換新且須符合1、2級省電能源效率以落實達到省電之效果。
2. 強化各級單位低碳永續家園建構能力及實地落實低碳永續行動項目為主要執行目標。
3. 藉由志工推廣及訪視輔導加強商家及一般民眾對於節能家電瞭解認識。
4. 提升本縣整體節能績效,追求長期在地治理能量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