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推動期程和階段性目標
推動執行期程
為配合因地制宜政策,本縣「農業節電補助計畫」,凡設籍彰化縣,耕地在本縣實際有從事利用夜間照明調節產期之花卉、果樹栽培之農民得向農田所在地農會申請節能燈具補助;補助標準以每公頃農田使用節能燈具補助二分之一為限,最高補助額度上限如下:
1. 節能燈泡:每公頃農田最高補助6萬元。
2. LED燈泡:每公頃農田最高補助10萬元。
推動執行目標
1. 利用夜間電照調節日長,使日長延長或夜間縮短,以控制、調節農產品產期和產量。
2. 改用間歇電照。
3. 更換為省電燈泡、LED燈泡。
4. 改進燈架設法。
5. 申請農業動力用電。
(2)執行前後定量或定性差異
定量成果:
預估節電效益方面,假設以一盞100W鎢絲燈泡汰換為LED燈15W的話,一年開燈480小時(每天4小時x120天),則一年一盞可節省40.8度電(=(100-15)W×480 hr/1,000)。
依據目前市價保守估算,一盞LED燈價約為250元,若本府投入每年1,643萬6,978元,則可以補助131,496盞(16,436,978/250=65,748盞,但因只補助50%,因此65,748盞/50%= 131,496盞),
故一年約可節省約536.5萬度電(40.8kW/盞•年×131,496盞•年),預計3年可節省1,609.5萬度電,
以108年度電力係數0.509kgCO2e/度估算,預計總減碳量為819萬2,355kgCO2e。
因此,107年共補助本縣26鄉鎮市農民汰換傳統式燈泡,面積計256.367047公頃,524人,改以節能高效能之省電燈泡89,800顆、LED 200,208盞,預估一年可省4,120,300.8度電。
計算方法:
((60-9)瓦*89,800(顆))+((40-20)瓦*200,208(盞))*4(小時)*120天/1,000(W/kW)=4,120,300.8度/年
燈具功率對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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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發光量
(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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耗電量(瓦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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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熾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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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電燈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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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D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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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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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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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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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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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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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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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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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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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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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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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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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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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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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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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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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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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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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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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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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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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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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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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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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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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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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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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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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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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性成果:
1. 淘汰傳統燈具,改以節能高效率之省電節能燈具取代,以達到農業節電的效果,並降低農民生產成本。
2. 透過因地制宜及協助補助申請,以及提供最具體合宜的設備汰換補助建議,達到農業節電的效果,降低農民生產成本讓農民不僅了解節能觀念,也能直接受惠,達到雙贏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