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推動期程和階段性目標
(1) 推動期程和階段性目標
西湖鄉公所為推廣綠能及落實節能減碳政策,推動太陽能光電系統之設置,99年向經濟部能源局申請補助,於西湖鄉公所辦公大樓頂樓設置太陽能光電系統,99年11月發包建置,於100年完成頂樓太陽能光電系統開始啟用,供應辦公室大樓照明設備使用,建置型太陽能光電系統做為公務部門示範場所,推廣居民使用再生能源。
(2) 執行前後定量或定性差異
西湖鄉公所辦公大樓,設立太陽能光電系統,共計9.24KWP。依據經濟部太陽光電資訊網太陽光電發電系統各縣市2018年發電量平均值,苗栗縣年平均發電量為1,143kWh/kWp,年度日平均發電量3.13kWh/day/kWp,計算1年可發電1,143 kWh/kWp/year *9.24 kWp=10,561kWh/year;依台電公司公告107年度電力排放係數0.554公斤CO2e/度計算,一年可減少10,561度/年*0.554kgCO2/度=5850.79kgCO2/年二氧化碳排放;若以單位電價4元/度計算,一年約可節省電費10,561度/年*4元/度=42,244元/年,使用太陽能光電系統,一年可以幫西湖鄉公所節省42,244元的電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