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推動期程和階段性目標
(1)推動期程和階段性目標
近年來苗栗縣積極推動家戶資源回收與垃圾減量,希望由縣市帶動鄉鎮,再由鄉鎮帶動村里,用母雞帶小雞的方式來提升回收率,本鄉每週有4天收運垃圾及資源回收,長期推動及宣導讓民眾建立良好的資收觀念,大多數的民眾都能遵守細分類的回收機制,因此每年本鄉的回收效率逐漸提升,推動目標如下:
1.持續建立全面性資源回收工作
v輔導轄區內社區、學校機關等單位持續進行資源回收工作
v輔導設置資源回收站、增加資源回收再利用與便利性
2.持續教育宣導、提高民眾配合意願
v加強本鄉國中、小學校資源回收工作之落實
v結合民間、社區團體力量
v善用誘因與回饋制度
(2)執行前後定量或定性差異
統計至目前為止,本鄉面積52.5平方公里,行政區共8村、120鄰,人口10,572人,資源回收工作相關推動成果說明如下:
(1)成立資源回收組,專責資源回收工作。以八村九社區劃分為二大區。
服務時間:
1.頭屋村、獅潭村、象山村、北坑村:每星期二、四上午7時起至上午12時止 。
2.曲洞村、鳴鳳村、象山村、飛鳳村、明德村:每星期三、五上午7時起至上午12時止。
3.下午一時起至下午四時止,辦理資源回收分類及變賣。
(2)頭屋鄉歷年回收率: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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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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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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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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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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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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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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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收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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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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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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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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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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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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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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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加強宣導垃圾源頭減量,平均每人每日垃圾產生量於104年在0.61公斤,107年則降至0.54公斤。
(4)推動資源回收形象改造暨物業管理與一般廢棄物源頭管理,針對鄉內資源回收商執行不定期稽查與輔導。
(5)針對責任業者與販賣業者進行不定時稽查取締,107年度查核率為100%。
(6)加強辦理垃圾強制分類宣導工作,包含媒體宣導共計36則、資源回收宣導說明活動6場次及一次用產品源頭減量措施/過度包裝、充電電池、鈕釦型電池拆卸回收及廢照明光源〈含破損者〉妥善包裝回之宣導相關活動說明會6場次,宣導人數達860人次。
(7)針對本鄉14名清潔隊員加強辦理清潔隊員在職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