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推動期程和階段性目標
(1).推動期程和階段性目標:
隨者節約能源、節能減碳議題被大眾所重視,許多地區逐漸將家中老舊且耗能之燈具設備汰換為節能燈具,以此減少電費支出外同時達到節能減碳效益,福星社區活動中心於107年設置為關懷據點長照站,且週一至週五皆辦理共餐和其他活動課程,故活動中心燈具用電量較大,社區為節省平時電費負擔於109年向苗栗縣政府環境保護局申請補助經費,將活動中心老舊燈具全數汰換為節能燈具,透過這次補助不但減少社區用電量,更是達到節能減碳的效益。社區結合本次補助汰換向民眾宣導推廣節能燈具種種資訊,如:汰換後可減少住家電費支出、及達到節能減碳效益,社區透過每年定期於活動中心辦理推廣使用節能燈具活動,教導民眾如何選購有效的節能燈具,鼓勵民眾可將自家較老舊且耗能之燈具汰換成節能燈具,希望透過此舉使社區朝低碳永續發展邁進。
(2).定性或定量效益說明:
福星社區於109年透過向苗栗縣政府環境保護局申請綠能節電補助,將社區活動中心老舊燈具1組120瓦全數汰換為LED 4尺三管吸頂燈1組60瓦,共計汰換50組,以每日使用8小時,每年使用262天計算,其年節電量計算公式為:((改善前燈具數量*改善前瓦數*8*262/1,000)- (改善後燈具數量*改善後瓦數*8*262/1,000)) = 年節電量,故福星社區汰換燈具後的年節店量為:((50*120*8*262/1,000)-(50*60*8*262/1,000)) = 6288度/年,設每度電約2.8元,每年可節省17,606.4元/年,依據台灣電力公司108年度電力排放係數,0.509公斤CO2e/度計算年減碳量,福星社區汰換節能燈具年減碳量為6,288度*0.509 = 3,200.592公斤CO2e/年。
福星社區於108年開始每年定期辦理3場節能燈具相關活動,平均每場參與人數約80人,透過辦理活動教導民眾如何選購節能燈具以及節能燈具可帶來的效益,社區希望民眾皆能自主將家中老舊且耗能之燈具汰換為節能燈具,使福星社區共同向低碳永續發展邁進。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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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主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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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場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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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總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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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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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節約能源
2. 如何選購節能燈具
3. 隨手做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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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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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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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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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燈具汰換的效益
2. 節能效益
3. 動手做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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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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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6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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