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整體執行流程
1.內政部消防署自100年8月起推動村(里)簡易疏散避難圖,沙坑村依據避難地點及疏散路線規劃,本村避難收容所為沙坑村集會所。
2.相關執行流程如下:
疏散避難規劃->擬訂避難疏散計畫->演練地點選定->擬訂演練實施計畫->沙盤推演->檢討與撰寫成果報告
3.疏散避難人力分工:
a.沙坑村指揮中心:由沙坑村長擔任,負責村內災害緊急疏散避難工作指揮及督導事宜。
b.行政組:由村幹事等組成,進行預警監控、情資蒐集、災情研判分析、發佈避難勸告、指示撤離、蒐集避難過程紀錄等。
c.疏散導引組:由消防、警察、國軍及民防團隊等組成,原則上以挨家挨戶方式通知保全對象(因可告知災情危險度、避難所、避難路線、攜帶物品、諮詢方示等相關訊息,以增加配合度減少恐慌)進行自主避難,於指示撤離後進行強制疏散,並進行交通管制、秩序維持、警戒區管制。
d.災民收容組:由避難所管理人及村幹事等人員組成,進行避難所之開設、受理災民、物資收受清點分配、災民管理及照護(包括救護衛生)等。
e.交通運輸組:由沙坑社區巡守隊、警勤區警員、國軍及民防團隊組成,負責協助本村疏散導引組調度交通車疏散民眾至安全避難處。
f.志工組:由本村社區發展協會之義工及其他熱心公益之士組成隨時支援疏散避難各編組相關工作。
4.沙坑村辦公處印製疏散避難宣導單,以加強民眾認識周邊生活環境及災害風險,並熟悉疏散避難方向,如遇災害時方能迅速抵達避難收容處所。
5.社區於辦理災防教育宣導活動兩~三周前公告於告示欄,並透過志工與社團學員加以宣導,並由社區籌備宣導文宣與茶水等。
(二)後續管理方法
1.疏散避難各組所需裝備器材如無線電預先設定頻率、路障、交通工具、避難所需糧食、水等物資皆須事前整備完成,並每年防汛期前至少完成一次檢查,疏散避難演練每二年至少舉辦一次,並需於防汛期前完成。
2.沙坑村共19個鄰,每年由各鄰鄰長確實更新緊急聯絡資訊,並逐戶訪查災防準備,以增進災情通報之速度與精確度。
3.社區自組守望相助隊、巡守隊,平時巡檢社區環境,並於颱風或暴雨季前夕加強轄內各駐點巡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