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1年6月27日由新竹縣政府環境保護局之節能減碳輔導團至本所進行各項省電節能之評估,包括空調汰換、照明設備汰換、設備使用習慣調整、再生能源及節約用水等多項輔導建議。
2102年起至105年止,提報申請汰換9處科室辦公區域燈具、緊急照明燈具及茶水間加裝紅外線感應器共計由496盞,新竹縣政府、新竹縣環境保護局現場審核後執行汰換。
3.依據過往之輔導改善建議報告書,本所編列汰換設備之預算,並逐年汰換。透過工程發包作業,進行本所室內高效率燈具逐步汰換工作。汰換完成後由廠商提報竣工報告書,由本所相關人員進行驗收確認後,核撥相關工程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