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開工/施工前
至各區承包商製造工廠實施廠驗,確認燈具生產流程。
(1)依補助規定集中設置於文衡路、福昌街,將既有水銀燈具置換為130W以下之LED燈具,作為示範。
(2)LED燈具須通過「財團法人全國認證基金會」(TAF)認證之具電性與光性等二項認可之實驗室檢測。
(3)燈具總體發光效率須符合CNS15233 等級Ⅲ以上。
(4)光源輸出功率(不含電源供應器損失)≦130W,燈具初始光通量≧6000流明。
(5)燈具防塵防水等級:發光室需符合IP 65,控制室需符合IP 54。
(6)平均照度及明暗均勻度:平均照度燈高5m≧15 Lux、燈高7~8m≧13 Lux,明暗均勻度不得小於1:4。
(7)耐久性測試:依CNS 15233 規範6.7節。
(8)本工程共採購88盞LED燈,(130W以下,220V) 。
(9)驗收合格起1年內照度光衰量 ≦
10%; 3年內照度光衰量 ≦
20% ,作為保固及未來LED路燈案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