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整體執行流程
1.湖口鄉配合中央政策,102年2月推動公有新建建築物全面推動實施綠建築,於鄉內新建公有之建築物達一定規模以上者,推動申請綠建築候選人及完工後申請綠建築標章,以公務機關率先示範,彰顯本鄉對於推動綠建築之重視。
2.申請綠建築認證指標包括有生物多樣性、綠化量、基地保水、日常節能、二氧化碳減量、廢棄物減量、室內環境、水資源及污水垃圾改善等,各項指標均具低碳之特色,故本鄉不定期針對鄉內之獲候選綠建築認證及綠建築標章者,於本鄉宣導文宣、鄉誌等進行示範推廣。
3.公所也輔導鄉內有意願申請綠建築標章單位,提供相關諮詢及協助,已達到推廣效能。
4.公有建築完成綠建築申請文件後,提交申請單位進行文件審核。
(二)後續管理方法
1.由本鄉建設科持續推動公有建築綠建築標章申請及民間建案鼓勵申請綠建築之推廣。
2.由本鄉公所專業人士協助已獲綠建築標章之學校、機關或民間企業等,於標章年限內保持其各項指標之各項低碳作為仍持續運作,並於後續輔導各單位自行持續維護及運作。
3.鄉公所提供相關技術諮詢、輔導綠建築標章到期者進行展延或重新申請認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