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推動期程和階段性目標
廢沙發、彈簧床、桌椅及櫥櫃等廢家具,以及修剪庭院樹枝產生的廢棄物,因體積龐大故稱為「巨大廢棄物」,其清除處理困難,常有無處可去之困境,為改善此問題,行政院環保署於92年起實施「資源回收再利用法」,並於隔年大力推動「巨大廢棄物多元再利用工作」,新竹縣也配合中央政策,於93年規劃興建巨大廢棄物回收處理廠,96年落成正式啟用,並於100年訂定「新竹縣巨大廢棄物回收處理廠及再生家具展示場管理要點」,規範處理廠使用及管理方式,期望達到節省掩埋場空間、降低焚化廠負荷,以及資源有效再利用之目標。
新竹縣巨大廢棄物回收處理廠協助處理縣民所產出的巨大廢棄物,並設有二手家具修復再利用物流中心,於展示場展示販售處理廠回收修復之再生家具,將進廠廢棄物分為可加以修復再使用及無修繕價值兩類,分別進行不同的處理流程,不僅可減少巨大垃圾產生及其處理費用,亦可節約自然資源使用,減輕環境負荷,有助於達成垃圾「全分類、零廢棄」的目標,建立資源永續利用的社會。
(2)執行前後定量或定性差異
中央推行資源回收政策已超過15年,隨著資源循環再利用觀念逐漸普及,全國巨大家具之回收量也逐漸提高,新竹縣巨大廢棄物回收處理廠持續營運至今(107年),平均每月產出至少20件成品;破碎35公噸以上的巨大廢棄物。廠區廢棄物處理量近3年也大幅增加55%,統計104年至106年之間共完成修繕805件廢棄家具,提供公部門申請使用或公開展售,每年平均販售200多件再生家具。此外,廠區無法回收再利用的彈簧床墊則以人工方式拆解,並將床墊內的彈簧回收作為廢鐵類販售,統計105年即有4,503床進廠拆解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