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執行方式、步驟或程序
(一)、由里長或環保志工隊協助清點公共區域電器設備,並製成清冊標明使用年限及購買日期。
(二)、由里辦公室編列經費,逐年汰換年限到期及耗電量大的電器產品。
(三)、透過里內活動或志工課程,宣導汰換家中老舊耗能電器之優勢與目前公共區域執行之成果。
(四)、使用獅子林活動中心及里辦公室時,要求志工或里民使用結束後,將電器插頭拔除,減少電力使用。
二、後續維持運作方式
公共空間的電器由里辦公室和環保志工隊共同管理維護,如發現故障則通報里長進行修復,而里辦公室也持續編列經費,逐年汰換已達使用年限之電器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