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里長粗估,自民國105年開始推廣綠色運輸以來,至今(108年)里內已約有80台電動機車。以經濟部工業局資料顯示,假設機車每年行駛里程為5,000公里,則傳統燃油機車的碳排放量為5,000km×2.361kg(每公升汽油碳排碳量)×0.0228公升(每公里耗油量),約等於269.2CO2/yr;而電動機車的碳排碳量為為5,000km×0.0436度(每公里耗電量)×0.529kg(每度電碳排放系數),約等於115.3kgCO2/yr。若以80輛電動機車替代80輛傳統耗油機車,則興榮里截至108年7月止,推廣使用電動機車的效益為減少269.2kgCO2×80輛-115.3kgCO2×80輛,約等於12,312kgCO2/y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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