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推動期程和階段性目標
將農業生產時所產生的廢木屑、枝葉或是落果等有機廢材製成堆肥使用,減少購入堆肥的費用以及燃燒處理農業廢材造成的空氣污染及碳排量。
推動期程和階段性目標
宜蘭逢夏秋兩季常受颱風侵襲危害,每逢汛期時常受到颱風影響,導致農作物損害(落果、倒伏)或樹枝折損,除農業生產的損失外,也產生許多農業廢棄物。
近年來本村積極配合政府農業政策及潮流趨勢,逐漸轉型朝休閒農業及有機農業發展,自101年起由中山休閒農業區開始利用農業廢棄物製作堆肥,同時應用在各休閒農場環境維護及農業生產。利用所生產木屑,加上其他落葉或是落果等材料製作成堆肥施用於茶園、果園中。中山休閒農業區提送計畫向宜蘭縣政府爭取經費補助,購置自走式破碎機(售價新台幣45萬元,協會自行負擔50%)。
執行前後定量或定性差異
本項行動以有效再利用在地農業廢棄物為目的,因社區內約有230公頃為茶園、柚子、芭樂等等果園每逢颱風季或是平時落木等數量龐大,為能減少運輸落木產生之碳排放及燃燒枝木的情形,有效達到廢棄物循環再利用目標,社區購置破碎機一台將枝木破碎後作為堆肥材料。單以計算燃燒廢木製造的碳排量計算,每年約可減少1367公噸的碳排放量。詳細計算如下:
自走式破碎機破碎能量:每次破碎6立方公尺材料*15天*12個月=1,080立方公尺。以林務局公布闊葉二、三級梢枝材每立方公尺1200公斤計算,每年可處理1,296公噸廢木料。
以闊葉樹含碳量與絕乾重比0.342推算,1,296公噸廢木約含有440.64公噸碳。
以每當量計算後每1公斤的碳燃燒會產生3.7公斤的二氧化碳,可推知每年將落木破碎再利用可減少1630.368公噸的碳排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