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推動期程和階段性目標
(1)推動期程和階段性目標
近年養寵物風氣大幅增加,許多飼主缺乏公德心,遛狗時沒有隨身攜帶清除狗便器具,放任犬隻四處便溺以致造成環境污染、破壞市容及環境衛生。爰此,本所積極宣導寵物排洩清理行動,推動期程分為宣導、勸導及裁處。階段性目標仍以勸導為主。
(2)執行前後定量或定性差異
實施遛狗不留便政策前,常見綠地、公園內土地上有著狗便,造成鄉民觀感不佳,實施該政策後,狀況已改善許多,如果放任畜犬在道路及公共場所便溺而不清除,依廢棄物清理法可以處以新台幣
1200元以上,
6000元以下的罰鍰,經限期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日連續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