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推動期程和階段性目標
推動期程與目標
本區公所位居北台灣好山好水的生活環境中,區域內絕大多數住戶均已源源不絕,使用不盡的山泉水為主要的用水來源,享受得天獨厚地利條件的同時,本區公所仍然努力為省水宣導盡一份心力,本區公所獲選為全國環保示範區時,於100年設置啟用之太陽能環保示範公廁內均使用具有省水標章之衛浴設備,提升環境友善程度。除前開公廁外,自104年起至106年止陸續於本區國中路公廁、坪林舊橋公廁、員工宿舍廁所增設省水裝置,進一步強化省水作為,以達成避免濫用水資源的目標。
執行前後之定量或定性之差異
本行動項目將會陸續進行,持續降低不必要之能源消耗,降低二氧化碳排放量,一般而言,省水裝置約可省下50%之用水量,再搭配上良好的省水習慣,約可省下70%之耗水量,亦即可以省下約50%至70%之二氧化碳排放量。藉由省水器材的裝設,強化省水作為,達成本區水資源節用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