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推動期程
(1)
里長一直想要推動里內再生能源開發,期望打造示範點位提升民眾了解以及提升參與意願,惟因未設置經費較高,在里基層建設經費有限的狀況下,較難以推動。
(2)
110年度於議員協助之下,於河濱步道腳踏車道上裝置了一盞風光互補的路燈做為推動的起始點。
(3)
里為讓里民多瞭解風光互補系統,除了配合政府政策宣導外,於里辦公處設置太陽能光電系統(約0.4 kW)與風力發電的風光互補系統,年減碳量約有252.4kg。
(4)
依前述設置示範風光互補燈具,下表為107-108年辦理宣導場次,宣導人數約870人次,透過宣導讓民眾了解綠能節電設施的好處。
年度
|
名稱
|
地點
|
人數
|
107-108
|
環保宣導活動
|
市民活動中心
|
770人
|
107-108
|
環保宣導活動
|
市民活動中心
|
100人
|
每年約計人數
|
870人
|
註:109年因疫情關係,暫停辦理各項活動。
(5) 而109年至現今,因疫情關係暫停辦理相關活動,因此,里辦公室透過LINE群組或LED跑馬燈或臉書等資訊軟體於109-110年期間進行宣導節能減碳、低碳生活等宣導活動。
2. 推動目標
新北市政府鼓勵轄區內廣泛設置太陽光電發電系統,打造低碳城市之優質居住型態,並帶動太陽光電發展與系統設置技術。
3.
執行前後差異
(1)
該段道路照明相對不足,現階段設置了第一盞風光互補路燈後,除了並沒有增加能源之消耗,同時也提升了自行車道的照明,再者因再生能源設施在里內並不多見,且自行車道民眾使用機率頻繁,故相當具有相當示範意義。
(2)
風光互補系統利用太陽能板及風力發電設備,將發出的電能存儲到蓄電池組中,無陽光的夜間和陰雨天時由風能發電,晴天由太陽能發電,在既有風又有太陽的情況下兩者同時發揮作用,實現全天候的發電功能。
設置
年度
|
裝置容量
(kWp)
|
年平均太陽能發電量
*kWh)
|
年發電量
(度)
|
年減碳量
(Kg)
|
110
|
0.4
|
947
|
378
|
201
|
備註:
(1)年發電量=裝置容量kWp*各地區年平均太陽能發電量
(2)年減碳量=年發電量(度)* 0.533(電力係數)(3)參考資料:108年台灣各地平均日照量
4. 執行程序
里長了解相關設施之特色後,考量里內具有豐富教育意義的環教區域之區域特色後,決定結合照明設備加以設置,在爭取到經費補助後具體投入,細部說明如下:
(1) 里長具有推動意願並蒐整相關資訊
(2) 考量適合設置區域以及結合應用方式
(3) 爭取補助經費進行設置
(4) 加強宣導
(5) 持續找尋經費強化後續設置
5. 後續維護管理如下:
(1) 該設施屬於里辦公室之資產,後續由里辦公室協助維護以及管理,目前由80多名環保志義工隊協助巡檢維護。
(2) 該設施屬於里辦公室之資產,後續由里長自行維護以及管理,並不定期擦拭面板和葉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