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推動期程和階段性目標
1.推動期程
(1) 里長因經常性需要於里內街道巷弄中穿梭協助處理里內大小事情,故自100年至108年期間響應環保局推動,利用區公所提供之電動機車與電動腳踏車作為代步工具,也會帶頭示範使用電動機車的便利性。
(2) 在里活動中心對面設置了電動機車充電站,提供經過的旅人或需要的里民使用。
(3) 里辦公室持續推廣電動機車之好處,並輔導民眾可選購電動機車。
2.階段性說明
(1) 本里內範圍不大,加上又位於市區,里內地型相當平坦,相當適合電動機車、電動腳踏車這類低碳運具的推廣使用。
(2) 因為這樣的特色,當100年至107年期間汐止區公所補助公務車輛時我們便選用電動機車做為我們里辦公處日常時服務里內民眾時的主要的設備之一,幾年下來行駛里程大約2,000公里
(3) 里辦公室認為效果不錯,目前又自費加購一台做為代步使用工作。
(4) 現階段已有部分里民購置電動腳踏車進行代步,里辦公室於聚會中多方宣導,現在里內已有不下於5台的私人電動車輛使用。
執行前後差異
1. 使用電動化之交通運具,於移動過程中產生之排碳量較低,且可以達到推廣電動載具、潔淨能源載具之意義,另外因為電動機車行駛過程幾乎靜音,在減少空氣污染時也沒有噪音污染的問題,具備多重環境效益的交通方式。
2. 每年至少有2次大型里內活動(300人規模)或志義工(30人規模)每月聚會,里辦公室均趁機推廣相關使用電動機車之好處,也推薦年者者可使用電動代步車作為里內附近交通移動。
3. 另外,為了符合低碳精神,里內許多長者亦常使用大眾運輸、騎自行車或走路:
(1) 火車站:就在本里秀峰路出口,5-10鐘一班車
(2) 公車站:公園站、汐止國中站
(3) 社區巴士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