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推動期程和階段性目標
1.推動期程
(1)為鼓勵民眾使用電動機車,里長自100年左右起配合環保局,於里內執行電動機車體驗使用活動,從早期傳統的電動機車,到現在的電池可抽取的電動機車,持續進行民眾電動機車使用之推廣。
(2)現階段里內有電動機車及電動腳踏車可供民眾登記租借使用,期望透過使用,增進民眾採購意願。
(3)106~107年里內2部電動機車皆都可正常使用,並為里辦公室自行維護,如有使用狀況則通報環保局進行修繕,電動腳踏車。
2.推動目標
(1)早期交通運輸工具以使用傳統能源為主,交通運輸產生的碳排量會造成環境空氣污染。近年來環保意識抬頭,國內引進使用電動能源的電動運具,期望能逐步取代需要使用傳統能源的機動車輛,達到節能減碳的效果。
(2)我們政府積極鼓勵民眾購置電動機車作為平常代步工具,里辦公室平時積極宣導汰舊換新與新購,新北市最高每輛補助
3,000 元,自109年起,汰舊換新電動機車、七期環保燃油機車補助將會加碼至
5,000 元等多項補助方案,鼓勵民眾汰舊換新。
3.執行前後差異
(1)民眾透過體驗的機會,嘗試使用較潔淨之能源車輛代步,在體驗的周期內也具體降低原本可能使用傳統交通工具的機會,具體降低空氣污染以及二氧化碳排放之狀況。
(2)106~107年里內2部電動機車皆都可正常使用,並為里辦公室自行維護,如有使用狀況則通報環保局進行修繕,另外4部電動腳踏車多由民眾借用騎乘,因使用人多且騎乘次數頻繁,本里目前採責任信任制度,只要里民有使用需求即可提供使用,節省登記查驗手續。
(3)107~108年我們里辦公室各辦理1場次電動機車推廣活動,向里民說明騎乘電動機車的好處,以及新北市補助電動機車相關費用,吸引45位里民參加,參與騎乘體驗的里民有10多位,透過推廣說明讓里民更加了解電動機車的好處,並且表示如果要汰換傳統機車會優先考慮更換電動機車。
(4)本里在自設里群組及透過環保宣導活動宣導推廣電動機車。里內住戶經里辦公室積極宣導後,自行更換電動機車已有20部以上。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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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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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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場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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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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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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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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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色消費及電動機車推廣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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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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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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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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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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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色消費及電動機車推廣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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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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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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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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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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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色消費及電動機車推廣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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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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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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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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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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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色消費及電動機車推廣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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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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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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