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推動期程和階段性目標
1. 推動期程和階段性目標
青岐社區自105年度開始推動老人共餐,因為村內有許多年老的長者且行動不便,於107年度向金門縣政府申請一台電瓶車及充電站,用於載送青岐社區附近的長者,來參與社區的樂齡活動及共餐,青岐社區每個禮拜一至五都需要用到電瓶車,所以耗電量相對來說會大了一點,因此於108年度向金門縣環保局申請太陽能光電系統,希望透過太陽能板充電到電瓶車中,當電瓶車尚未充電或者有多餘的電量時,也能轉換成交流電供活動中心內的燈具、飲水機、冰箱等電器使用,透過本行動項目之推動,降低活動中心用電,可實際減少社區發展協會用電負擔及降低溫室氣體排放,並爭取低碳永續家園認證評等得分。
2. 執行前後定量或定性差異
青岐社區發展協會於108年度,受環保局輔導於社區活動中心停電瓶車屋頂上設置2.4kWp之太陽能光電系統,以併網型方式供社區電頻車充電使用,假設以107年金門縣太陽能光電系統平均每日發電量3.10度作計算,太陽光電系統建置完成後,每年發電量預估可達2,715.6度電。此外,若以106年金門縣電力使用的二氧化碳排放係數為0.694公斤/度電計算,則以太陽能發電取代火力發電,每年約可減少約1,884.63公斤的二氧化碳排放,假設每度電3元,則每年約可節省8,147元的電費,詳細計算式如下:
→ 發電度數:2.4kWp×3.10(度電/kWp-天)×365(天/年)=2,715.6度電/年
→ 減碳量:2,715.6 (度電/年)×0.694(公斤CO2/度電)=1,884.63公斤CO2/年
→ 節省電費:2,715.6 (kWh/年)×3(元/kWh)=8,147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