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規劃設計:由鄉公所建設課同仁進行現勘、規劃及設計後,編列公所預算或提出申請中央補助相關施工計畫經費,待經費核定後進行工程發包、簽約等作業。
(2)施工期程:發包民間施工單位,於閒置空地上覆土、翻土、植栽及架支撐等作業。
(3)竣工驗收:建構完成後由鄉公所建設課承辦人員、會計單位人員及施工單位等人員,於施作地點依工程合約項目進行工程驗收作業。
(4)保活及維護管理:維護植物生長情形、拔除雜草、施肥、病蟲害及灑水等維護工作,由施工單位於完工驗收後保固一年,期滿後由公所雇員定期進行維護管理工作。
2. 後續管理
烈嶼鄉公所聘有維護人員,適時做好巡檢與養護植栽花草之工作,且每年將不定期與相關單位合作進行植栽補植作業,以維持綠化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