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推動期程和階段性目標
1. 執行成果摘要
(1) 推動期程和階段性目標
行政院自民國88年度起,依據「機關優先採購綠色產品辦法」,全面推動機關綠色採購推動方案。要求全國所有公務機關與公營事業應優先採購環保產品,並逐年訂定目標加以管考。為此,金城鎮公所也積極配合中央節能減碳政策推動綠色採購,每年均編列相關預算改善公所內各項節能設備及使用具有環保標章之產品,如資源回收產品、資訊產品、省電產品、辦公室用具產品、日常用品等,總綠色採購比例自102年90.9%,至107年度已達100%。由政府扮演綠色消費領導的角色,利用政府機關的龐大採購力量,能直接或間接引導廠商生產綠色產品,刺激產業朝向綠色生產與服務,進而帶動全民帶動綠色消費風氣,達到環境保護與教育一般消費者的效益。
(2) 執行前後定量或定性差異
金城鎮公所近年來均持續配合行政院之「機關綠色採購推動方案」,優先採購對環境衝擊較少之產品,以鼓勵綠色產品的生產及使用。根據統計,金城鎮公所106年度綠色採購金額為753,831元,購置使用回收紙之衛生用紙、列印機、原生碳粉夾、顯示器、影像輸出裝置與OA用紙;107年度綠色採購金額為1,206,297元,購置使用回收紙之衛生用紙、列印機、原生碳粉夾、顯示器、影像輸出裝置、OA用紙、冷氣機與飲水機;總綠色採購比率均達97.795%。
詳細內容說明如下表:
指定項目統計
|
102年度(基準年)
|
106年度
|
107年度
|
第一類產品
|
3,119,082
|
753,831
|
1,206,297
|
第二類產品
|
|
0
|
0
|
第三類/其他產品
|
|
0
|
0
|
非第一/第二/第三類/其他產品
|
310,748
|
33,973
|
0
|
總綠色採購比率
|
90.9%
|
95.59%
|
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