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縣政府執行「金城水資源回收中心放流水再利用工程」,除了可提供周邊公園綠地花本澆灌、林務所水車載運洗掃街、行道樹澆灌等使用外,又可減少地下水資源之抽取。工程作業流程可分為數個階段,說明如下:
(1)「金城水資源回收中心放流水再利用工程」招標:由金門縣自來水廠研擬標案,並製作招標文件辦理招標。
(2)輸水專管建置地點勘查:金門縣自來水廠於工程施工前,先會同得標廠商勘查輸水管線建置地點,以及設置可行性評估。
(3)工程施工與外部查核:廠商得標後,進行金城水資源回收中心擴建工程與屬水管網建置,由金門縣自來水廠外聘委員組織「工程施工查核小組」,辦理施工查核。
(4)驗收完工:得標廠商工程完工後由金門縣自來水廠依據招標規範辦理驗收,驗收完成後即啟用放流水回收澆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