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室氣體盤查係有許多不同計算方法學,環保署參考國際地方政府溫室氣體分析議定書(International Local Government Greenhouse Gas
Emissions Analysis Protocol,簡稱IEAP)等國際間城市溫室氣體盤查相關規範,於106年公告我國「縣市層級溫室氣體盤查計算指引」,作為國內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在計算城市溫室氣體排放量時之參考。依照指引之要求,推動盤查各步驟的方式如下:
(1)盤查邊界設定:盤查開始首要工作為界定邊界,金門縣是以金門行政區域內產生之所有溫室氣體為盤查範圍。
(2)基準年設定:基準年設定為98、101~105年度全年。
(3)排放源鑑別:根據指引說明,城市的溫室氣體排放源可以「各部門別」方式,將範疇內的溫室氣體排放源按照能源、工業製程、農業、林業及廢棄物等部門,分別計算各部門之溫室氣體排放量,將各部門算出的溫室氣體排放量加總後,即為溫室氣體排放總量,並可再一步分析各部門貢獻的比例與可能重大貢獻。
(4)排放量量化:在釐清盤查邊界與各部門之排放源後,即可進行排放量量化步驟。排放量之計算方式為活動數據乘以排放係數即可得,活動數據為造成溫室氣體排放或移除的活動之量化量測值,係數主要來源將引用環保署公告之溫室氣體排放係數管理表6.0版及台電公司公布之金門縣電力排放係數數值。
而金門縣溫室氣體盤查推動小組是以金門縣長為召集人、金門縣環保局局長帶領執行單位,成員包括縣府一級機關單位,以及所轄公營事業單位,另邀請學者及有關單位共同協助執行盤查,提供相關資料及諮詢。透過輔導訓練課程,各機關/單位負責人員具備盤查背景概念與熟悉盤查工作推行流程,於政府機關邊界盤查透過現場輔導,彙集盤查數據(如電力、油料、瓦斯、冷媒等),再由各一級機關/單位人員協助統籌蒐集所轄各單位相關數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