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縣為推廣金門縣低碳島低碳樂活推動計畫,落實節能減碳,加強推廣民眾汰舊使用節能家電,特於103年度起訂定公告「節能家電補助要點」,並分為五階段執行補助工作:
(1)環保局公告「節能家電補助要點」:每年的3或4月金門縣環保局會頒布當年度的「節能家電補助要點」,供申請民眾依循。
(2)民眾提出補助申請:符合補助對象者,可補助期間購買節能家電及完成安裝,並備齊申請文件,以臨櫃或郵寄之方式向金門縣環保局申請補助款。
(3)書面審查:環保局人員受理申請書後,如需補件,會告知申請人於14個日曆天內完成補件,逾期將辦理退件。
(4)現場查核:通過書面審查後,將電話與申請人聯絡,排定查核時間。
(5)核撥補助金:補助金額採匯款方式,待申請資料經審核通過後,依檢附之存摺帳號影本電匯補助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