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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色運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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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車租賃系統
1.行動簡介
自行車系統主要發展需求條件有:一為地形平緩、上下坡較少之地區,二為有重要旅次吸引點的地區或有需求潛力的地區。適合的地區類型為有軌道運輸系統場站或公車系統站的周邊地區,以及人口密度較高地區。
目前台灣有公共自行車出租服務為新北市、台北市、高雄市,其中以新北市開辦自行車出租服務時程最早,於97年7月推出,高雄市為98年2月開辦,而台北市於98年3月開辦。前述三市皆有捷運系統,為了讓民眾能多利用大眾運輸與單車租賃系統,於捷運站周邊設置自行車租賃系統,已達節能減碳得目標。
2.行動之重要性
1、市區
都市區域內交通密度高,大眾運輸系統發達,設置公共自行車租賃系統,可做短程接駁,藉此減少私人運具的使用,減少道路壅擠與碳排放量,提升都市生活品質。
2、郊區
鄉村郊區交通密度低,大眾運輸系統較不發達,設置公共自行車租賃系統,可做滿足當地居的短程交通需求,減少私人運具的碳排放,亦或做為生活休閒,外來觀光客的代步工具,搭配在地特色路線,體驗在地風情。
3.行動負責及參與單位與人員
政府單位 |
合作廠商 |
新北市政府
台北市政府 |
捷安特股份有限公司
Cardif法國巴黎人壽 |
4.行動推動時程
5.行動實施要項及作法
1、行銷宣傳
方法:政府與自行車相關企業或其他企業合作宣傳
實施做法:政府與企業協商,企業捐贈自行車供民眾免費使用。對 企業而言,可利用自行車外型作自家公司行銷廣告,亦可提升公司形象,對民眾而言,是為一便民服務,且鼓勵民眾多多使用自行車為代步工具,希望藉此行銷手法改變民眾的交通習慣,帶動單車行的風氣。
2、服務改善
方法:改善自行車的相關服務設施,營造適合自行車發展的環境。
實施做法:政府建立自行車專用道路,號誌中增設自行車時相,強 化自行車路權,可產官合作增設自行車租賃站,提升自行車租賃站的密度,尚可產官協商自行車租賃系統的維修、添購、服務措施等問題的改善。
3、組織調整
方法:新增法令保障自行車路權,予以自行車尊重,抑制其他燃油 運具的使用。
實施做法:提高燃油機車之稅收,易制其成長。將低碳社區設為交通寧靜區,禁止燃油運具的進入。於低碳社區周邊的交通道路中予自行車優先路權。
6.行動專案成本及資源需求
若先以北部生活圈12個低碳社區為試辦對象,平均每個社區所需專案成本為每年500萬元,因此第一年總成本為6000萬元,自行車專用道、自行車車輛、維運成本與租賃服務皆為必要需求。
7.中央推動之相關方案
1、將示範低碳社區的12里設立為交通寧靜區
2、提高燃油機車稅收
8.縣市推動之相關方案
1、設立自行車專用道路
2、號誌設計為自行車優先
3、將停止線後的機車停車格旁增加自行車停車格(自行車優先)
4、產官合作推行「自行車租賃系統」
9.取得認證點數須提交之文件
- 相關自行車租賃方案計畫書
- 自行車專用道建造長度
- 自行車租令系統相關法令
10.亮點:鄉鎮市區進行之作為
- 打造完善自行車專用道及租賃系統
- 廣民眾使用自行車租賃系統
- 搭配無車日日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