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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源循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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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大廢棄物再生再利用
1.行動簡介
確切的行動項目為廢家具、腳踏車等巨大垃圾如具有修繕價值,可加以修復後再使用;無修繕價值的,經過分類、破碎、選別後,回收其中的塑膠、金屬、木料等物質再利用。
2.行動之重要性
目前南區生活圈的部份地區的巨大垃圾回收率偏低,推動減少巨大垃圾產生及其處理費用,亦可節約自然資源使用,減輕環境負荷,有助於達成垃圾「全分類、零廢棄」的目標,建立資源循環的社會。
3.行動負責及參與單位與人員
內政部營建署。
4.行動推動時程
100年規劃傢俱再生工廠及展示區設置地點及場地配置,101年完成增設1處傢俱再生工廠及展示區。100至103年於設置修繕鐵馬驛站。
5.行動實施要項及作法
結合「財團法人成大研究發展基金會」進行「再生綠建材開發與推廣應用計畫」、「土石方交換撮合系統」、「巨大垃圾修復、破碎與分選」,進行再利用以獎勵補助及民間共同參與方式辦理。其中,巨大垃圾修復、破碎與分選項目之財務技術推廣分析,詳如下表。

6.行動專案成本及資源需求
本計畫經費規劃來源包括
(1)縣政府編列預算。
(2)引進公/民營企業資金。
(3) 各部會計畫型補助款項。
7.中央推動之相關方案
環保署巨大垃圾再利用計畫
8.縣市推動之相關方案
增設家具再生工廠及展示區、設置二手修繕鐵馬驛站、二手傢俱拍賣活動及再利用宣導
9.取得認證點數須提交之文件
示範場區成效、宣導活動績效
10.亮點:鄉鎮市區進行之作為
縣市訂定巨大廢棄物再利用與營建廢棄物回收再利用之相關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