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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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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舊建築節能活化再生
1.行動簡介
南部古蹟眾多,以臺南市而言,政府部門及民間團體投入古蹟、歷史建築及其他老舊建築修繕工作經驗已逾20年,倘擴大原本文化資產保存之範圍,針對巷弄街道、老舊建築及本市眾多木構造之日式宿舍等傳統建築,並加入綠建築之修繕理念,即有效減少能源損耗、營建廢棄物再利用及二氧化碳減量之目標,屆時將有效活化老舊建築,增加文化資產之價值。
2.行動之重要性
臺南市素以文化古都著稱,坐擁豐富的文化資產及舊巷弄老屋等特色,約180棟古蹟、歷史建築與其他特色傳統老屋是其他縣市望塵莫及之部分,而舊房舍的保存及再利用本身即可達到碳排放及廢棄物減量之功效。
3.行動負責及參與單位與人員
n 縣市都市發展局:主導法令配套
n 縣市工務局:推動落實相關政策
n 古都保存再生文教基金會:提供老屋再生經驗之輔導與分享
n 建築師公會:提供技術指導
4.行動推動時程
短期(101-102年):古蹟與歷史建築活化再利用、整修老屋及促進老屋再生、日式宿舍修復及再生。
5.行動實施要項及作法
n 古蹟與歷史建築活化再利用
n 整修老屋及促進老屋再生
n 日式宿舍修復及再生
n 其中,整修老屋及促進老屋再生之財務技術推廣性分析如下表
6.行動專案成本及資源需求
依各縣市計畫實行細節,再行評估其成本。
7.中央推動之相關方案
行政院「生態城市綠建築推動方案」、內政部營建署「獎勵民間綠建築改善示範作業」計畫、內政部建築研究所「綠建築更新診斷與改造計畫」暨「建築能源效率提升計畫」。
8.縣市推動之相關方案
臺南市「老建築活化再造計畫」、高雄市「高雄厝創意設計競賽」。
9.取得認證點數須提交之文件
改造美化成效說明文件與照片、改造節能成效說明文件、改造減碳成效說明文件。
10.亮點:鄉鎮市區進行之作為
示範應用推廣以帶動綠建築產業之發展、加以老舊建築保存及活化可促進城市多元風貌,增進都市魅力,並提升觀光潛力,提供周邊文創、觀光產業豐碩之就業機會。以臺南市為例,完成10處以上之古蹟、歷史建築活化再利用;透過老建築活化再造計畫-市內文化資產修復再利用,使得老屋保存及活化,減少廢棄物860公噸。